声音随风远去,张百仁此时在长安城显露真身,一洗白马漫步在街头,向着远处码头而去。
一洗白马,看起来便是千金之物,拥有此马者非富即贵。
就像后世在街头看到宾利、布加迪,脑海中闪烁出肯定是有钱人一样。
奇怪的是,那紫衣白马公子过处,人群自动辟开,甚至于那公子走远之后,众人再去回忆那公子的面容,却是一片空白。
只记得一洗白马,一袭紫衣。
“汪汪汪~”
一阵凄厉的狗叫声,伴随着护住食物的争夺呜咽,还有娇俏少女的嘶哑喊声,传入了张百仁耳中。
渡口
码头
一袭褴褛,赤裸着脚掌,周身乌漆嘛黑,散发着酸臭味的女孩,此时与一只野狗翻滚在了一起。
女孩,或许是吧!那满是污垢的身躯,谁又能认得出呢?
身上一阵酸臭,就连野狗都懒得下嘴,有一种要呕吐的感觉。它已经与这女孩争夺了很多次食物,没有一次是赢过的。
眼见着占不到便宜,那野狗呜咽一声,夹起尾巴逃走,留下满身血渍的乞丐,嘿嘿傻笑的捧着半个长毛的窝窝头,不断的傻笑。
‘咔嚓!’
伴随着骨裂声,小乞丐飞出丈许,栽倒在地,溅起了一地灰尘。
一口殷红色鲜血喷出,唯有枯瘦的手掌,却依旧攥着那发霉窝窝头,即便骨裂筋断,依旧不曾松开。
那,是她活下去的希望!
她不记得自己是谁,只知道自己必须要在这里,必须要活下去,一定要在这里等一个人!
至于为什么等他,她早就忘了!
一阵喝骂传出,却见一锦衣公子面色难看的用脚搓着地上泥土,仿佛沾染了那乞丐身上的污秽一般:
“小乞丐,还不快点滚开,弄脏了大爷衣衫,今日就将你扔在河水中种荷花!”
“叮当!”不知为何,看到这一幕,张百仁天人道心刹那间打破,只觉得鼻子发酸,眼眶红肿,一行热泪忍不住滑落。
“叮当?好熟悉的名字!”乞丐猛然转过身,双眼诧异的盯着张百仁:“你识得我?我自己都不记得我是谁了,我只记得我在这里等一个人……。”
话未说完,那费劲千辛万苦抢来的窝窝头坠落在地,猛然向张百仁扑来:“我记得你了!我记得你了!我等的就是你!”
张百仁下马,将叮当抱在怀中,顿时惹得过路人一阵诧异。
任谁都想不到,那白马紫衣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公子的少年,竟然与一个乞丐有瓜葛。
“叮当!!!”张百仁泪如雨下。
“你知道我是谁吗?”叮当一双眼睛看着张百仁,双目纯净而又明亮:“叮当指的是我吗?我不记得自己是谁了!”
张百仁双目赤红的看着那青衣公子,然后面色冰冷,杀机似乎自牙缝里蹦出,虚空为之风云变色:“我要将你抽魂炼魄!”
念动间,那公子已经被千刀万剐,灵魂被其摄取,纳入了一盏油灯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