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村庄附近,没有山寨周围那么安全,但是也定期清理。凡人在这样的环境下都能够生存,对李长庚来讲,自然是没有什么致命的危险的。
“要是有一只侦查蛊虫,就好办多了。”李长庚没有侦查蛊虫,只能漫无目的的前行着。
几只正在吃着丰盛野草的山羊,立即抬起了头,目光谨慎地盯着草丛,耳朵不断耸动着,似乎觉察到了什么危险。
突然,半人高的草丛忽然分开,从草丛中钻出一个少年。这少年肌肤苍白,一头垂肩黑发,身穿绸衣,脚踩竹芒鞋,小腿上有竹片绑腿,腰间还有一柄锋利无比的短刀。
飒飒飒
几只山羊受到惊吓,四条结实又矫健的腿陡然间迈动起来,纵跃配合小跑,一下子就窜出去,消失在李长庚的视野里。
“这些都是蒲英山羊,它们的肉质鲜美,身上的蒲英羊毛,是一种常见的蛊虫食材。尤其是它们头上的一对黄色羊角,是炼制一转荆刺蛊的主材之一。”
野外是危机四伏的,同样也蕴藏着丰富的宝藏,野兽,野生虫群,先人遗藏,皆是机缘。
“那么这次,就先捕猎几只山羊吧。”李长庚心头一动,起身追逐起蒲英山羊来。
李长庚前世在南疆的十万大山里生活了数十年,经验丰富,丝毫没有因为山路坎坷而降低速度,在林间灵活腾挪。
这些蒲英山羊,肌肉发达,身形矫健,但耐力不行,很快便停了下来。它们纷纷转头,亮起自己头上坚硬锋利的羊角,想要与穷追不舍的李长庚决一死战。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何况那是头顶双角的山羊呢?
“终于不逃了吗?”李长庚也停下来,严阵以待。他对蒲英山羊也很了解,它们虽然羊毛轻如柳絮,但是身体却很沉重,远超其他品种的山羊。可是上帝关上一扇门,一定会给打开一扇窗,它们的羊角锋利无比,堪比利刃,轻而易举就可以洞穿水桶粗的树干。
咩咩咩!
淡黄色的蒲英山羊的叫声雄浑高昂,像是一头疯牛一般,蛮横无理的冲撞了过来。
李长庚连忙闪避过去,一个侧踢狠狠踢在了了蒲英山羊粗壮的脖子上,羊毛乱飞,蒲英山羊身形微微一偏,踉跄着一头撞在了一颗树上。
咔嚓,一道裂痕在树干飞速满蔓延,水桶粗细的树轰然倒地。
咩!
其他两头蒲英山羊眨眼就到了李长庚眼前,他毫无惧色,抓住机会一个翻身骑到了黑色蒲英山羊的背上。一只手抓住蒲英山羊的羊角,另一只手拔出腰间的短刃,大力刺入它的脖颈,狠狠抽插。
蒲英山羊拼命挣扎,不断掀着后蹄,李长庚像斗牛一般骑在它的背上,左手死死抓住它的羊角,以保证自己不会被甩下去。短剑锋利无比,切入蒲英山羊的皮肉之中毫无阻碍,眨眼间就给它留下了数个血窟窿。
那头撞在树上的淡黄色蒲英山羊甩甩脑袋走过来,和白色的蒲英山羊伺机而动,围在淡黄色山羊身边,有一角没一角的打着侧应,就等李长庚被甩下来。
但可惜李长庚经验丰富,死死贴在蒲英山羊的身上,无论它怎么样挣扎也甩脱不下来。
绿芒一闪,一道叶刃一闪即逝,整条叶刃都没入了两头蒲英山羊粗壮的脖颈。下一刻,随着噗嗤一声,血如泉涌,将毛茸茸的羊毛染成了血色。两头蒲英山羊一个发愣,一个睁圆眼睛转头看了看自己的脖子,似乎不敢相信鲜血直流的是自己。一个双腿微颤,两条后腿慢慢后退,似乎是心生退意。
咩——
一声凄厉的惨叫,白色的蒲英山羊眼睛充满了血丝,狠狠顶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