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还没从海军陆战队退役时,就已经在非洲指挥过,大大小小的战役十多场了。
可他戎马多年,却从没经历过刚才的那种战争!
他拒绝用任何的语言文字形式,来回想那场战争。
他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离那个修罗战场!!
史密斯抬枪击毙了一个,浑身着火却依旧凄声叫着扑来的幽灵后,立即跳上一辆雪地摩托车,把油门加到底,夺路而逃。
他宁可冻死在雪原上,也不想再回战场上。
直等他被人踩在脚下,被枪口顶住脑袋,看到李骁那张貌似憨厚的笑脸后,才猛地清醒。
“我就算是逃,也该逃向有援兵赶来的方向!”
潮水般的悔恨,瞬间就把史密斯给淹没。
白搭——
如果后悔可以给人重来的机会,李骁能肯定,现在他和梓琪老婆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吧?
等史密斯傻傻的点头,表示他听说过李先生的大名后,李骁点了两颗烟;其中一颗,递到了他嘴里,说:“先抽颗烟,压压惊。然后,再把你所知道的,所经历的都说出来。”
就在史密斯“压惊”时,李骁又举起望远镜,看向数公里之外的战场。
听到德希冰镜方向,隐隐传来炮火轰鸣声后,李骁当机立断,和秦纵横等人驾乘虎式坦克,全速向这边赶来。
在这儿有必要解释下。
内陆的一天车程,和南极腹地的一天车程,绝对是两回事。
在内陆,一天能跑千余里。
在南极腹地的雪原上,一天能跑一百公里,就很不错了。
尤其暴风雪肆虐时。
而且雪地车的一天车程,和坦克的一天车程,还不是一回事。
比方,雪地车一天能跑一百公里;但自身吨位更重、马力更为强大、更适合复杂道路的坦克,差不多能跑两百公里。
因此李骁他们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就赶到了诺曼被全歼的地方。
无论是李骁,还是秦纵横他们,都具备通过战争“遗址”,来判断、分析并推断战争经过的本事。
他们把那场火并的战争,还原了个七七八八后,随即推断出全歼诺曼的那些人,肯定担心德希基地里的格林,听到了他们的战斗声,会提前做出防御;继而决定,冒雪前往。
这对李骁来说,是好事!
他们只需躲在暗中,继续坐山观虎斗就好。
等火并诺曼的那些人,和格林等人再次两败俱伤后,就是他们出面收拾残局的时候了。
就在李骁他们悄然退出战争遗址时,有两辆比坦克前进速度更快的雪地车,从暴风雪内钻了出来。
还没等他们搞清楚来者是谁,就看到了!!
一架在南极堪称无敌、击毁虎式坦克也就那么回事的蝙蝠武装直升机,呼啸着闯进了视线中。
两侧舱口,高速机关枪泛起的黑色光泽,仿佛死神的狞笑。
饶是李骁秦纵横他们,都是牛哄哄的存在;可在南极看到武直这种顶尖大杀器后,还是感觉手足冰冷,只想举手说我投降。
直等开着武直的白乌,通过扩音喇叭冲着下面大吼“下面的人,缴枪不杀”后,李骁他们才回过神来。
那一刻,就连从不骂人的陆梓琪,都想娇滴滴的大喊一声:“你。妈!”
确实是你-妈——
这架由缪斯重工生产、能适应任何恶劣条件的蝙蝠武直,就是李骁的妈,杨逍先生给运到南极来的。
李骁——
该用什么形容词,才能形容出魔妈的“舐犊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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