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灿烂,晚霞满天。
上官柔柔的脸蛋,却比那晚霞还要更美,眼眸比夕阳更亮。
嗯,这是每当李骁回头看过来时的样子。
但只要他看向别处,上官柔柔的美,立即消失,银牙紧咬,眼神凶巴巴。
就算上官柔柔很清楚,她是李骁的人,无论他对她做什么,都会抱着一颗感恩的心,大赞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可也不能老欺负她啊。
今天,她可没做错什么,更没因过马路走神差点被车撞,被他训斥时,吓得她差点哭了。
大包,小包,好多个。
还是像昨晚那样,只要李骁看中的,陆梓琪就是一个字,买!
至于买下来后,能不能用到,甚至能不能想起,曾经买了这些东西,那就不是他们的事了。
上官柔柔虽说是被荆明义养大的金丝雀,却是那种没多少钱的,特懂得节约,看不起浪费。
谁都不知道,她最热衷的事,不是练瑜伽,不是考虑她怎么会读心术,甚至也不是潜心研究,做个逆来顺受的女孩子,而是存钱。
到现在她还记得,当她的存款达到六位数后,有多激动。
激动下,抱着存钱罐哭一场,在所难免。
那天,上官柔柔为庆祝自己,成为十万小富婆,大醉一场。
但现在她才知道,十万块对于这公母俩来说,那就是毛毛雨,洒洒水啦。
李骁随意动动嘴,陆梓琪随意动动手,十多万就没了。
这让上官柔柔很受刺激,感觉这个世界,太不公平。
“有钱人,都该死。”
上官柔柔晃了晃酸痛的脖子,心中默默的说。
她可不知道,她的心态,在悄悄的改变。
放在以前,就算她受刺激再怎么严重,都不敢有这想法,更别提,敢在暗中冲“地主老财”呲牙咧嘴。
忽然间,她的脸蛋,再次比晚霞更美。
李骁又回头看了过来。
而且,还是停住脚步,皱起了眉头。
“怎么,我又做错了什么吗?我没做错啊。你们丢在我身上的包,总共十九个。挎着八个,拎着十个,脖子上还挂着一个。一个都没丢吧,我也没走路不看灯,没碰到人,没被人碰到。始终很乖,很没存在感的。那你为什么皱眉,看着我?”
上官柔柔心中发毛,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
灿烂到极致,就是讨好的谄媚。
她知道,地主老财也会读心术,所以不敢在心里骂他。
“看你笑的,好像个小痴呆那样,真丑。”
李骁轻蔑的训了句,不等上官柔柔有什么反应,回头,继续迈步。
陆梓琪也回头看了眼,轻声说:“你这样对她,真有用处吗?”
“要想改变她,让她尽可能学会独立,刺激她,是唯一的手段。”
李骁随口解释:“被荆明义调教了二十年,她早就变成一潭死水,波澜不惊。要想水活,必须得刺激她。对她动粗,她只会逆来顺受。对她说好话,夸赞她漂亮,懂事有能力,是个好孩子,就算有所改变,也会养成骄横跋扈的性子。不好。”
“要想改变她,让她活过来,必须在她最乖时,不断打压她。这样,她就会受委屈,继而产生逆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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