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试过,这种药粉异味非常小,难以察觉。
从洗手间回来,我又连续敬了两次酒,她毫无防备喝了下去,很快就晕倒在座位上,人事不省。
趁着四下无人,我扳开她的嘴,用吸管给她灌了些白酒,然后把喝剩的酒倒进汤锅,留下空瓶。
包间的位置很隐蔽,我提前出去结账,扶着张红霞离开的时候,服务员没有怀疑。
喝多的人都这样,很正常。
我随身带着装有橡胶服和各种物件的包,打了一辆出租车。上车的时候,我戴着墨镜,还有帽子,抱着张红霞做后排,嘴里一直说着“老婆你喝多了”之类的话,司机没有怀疑。
出租车到了东郊,我们下了车。
那里远离闹市,很偏僻,以前我写生的时候经常去,知道距离路边有个废弃的旧砖窑。我用事先准备好的报纸铺在地上,药效很强,她一直昏睡不醒。我在砖窑里脱掉衣服,换上橡胶服,插上软质块,外面套了一件薄T恤。
化妆一定要仔细。我对照着镜子,在脸上粘了络腮胡,一直等到晚上十点多,这才抱着张红霞来到路上,重新打车回到城里。
我没敢直接让司机把我们送到金昌小区,连续换了三次车,每次都是不同的下车点。到了换第四次车的时候,才到了她住的地方。
我用的是现金,没用微信支付。
那时候已经半夜了。
我在外面戴上口罩,刷了她的门禁卡。我经常过来,知道门卫这个时间已经睡了。如果不特意敲门塞钱,保安不会起来查看。
乔装打扮是为了避开监控。小区我很熟,有摄像头的位置我都很清楚。进大门的时候我没有减速,抱着她一直往前走。可她太重了,中途我必须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好不容易上了楼,沿途没有遇到任何人。
我把张红霞放在床上,脱掉橡胶服。
我特意从卫生间里拿了拖把,清理地面,没有留下脚印。
我全程都戴着手套,这样才不会留下指纹。
这都是从侦探小说里学到的经验。
张红霞公司上班,大多数时候都穿短裙,穿裙子必配丝袜。她是个注重外表的人,经常从网上批量购买,每次都是五十双。
六零一外面是马路,位置僻静,半夜基本上没人从那里过。
用丝袜勒住她脖子的时候,我有些心软。
小时候在家里的时候,我杀过鸡,杀过兔子,还跟着大人在山里用火枪打麂子,过年杀猪我也帮着打过下手。
可这毕竟是杀人啊!
我的手有些发抖。
要说对她没有感情是假话。尽管当时她耍手段威胁我跟她在一起,可都是过去的事情。一夜夫妻百日恩,何况她还怀了我的孩子。
想到这里,我当时眼睛就红了。
她亲口告诉我,跟前男友去了酒店。
码的,谁能保证她肚子里的孩子是我的种?
男人就是要心狠手辣。
我用丝袜足足勒了她十多分钟,直到她歪着身子,脑袋垂了下来。
我从她衣柜里翻出所有丝袜,拆开包装,一条一条结起来,做成一条很长的绳子。
包装纸袋我装进背包,打点好一切,确认没有留下痕迹,这才走进厨房,推开窗户,把丝袜挂在排水管的接口位置,从那里滑到楼下。
夜里很黑,没人从那里过。我用打火机点燃丝袜,火苗一下子蹿了上去。
我一直等到丝袜烧光,捡起很多飘落的灰,这才背着包离开。
其实我想过把屋子翻乱,故意制造出盗窃杀人的假象。可那样一来肯定会产生更多的痕迹,说不定还会在我不注意的情况下留下指纹和脚印。再就是当时已经很晚了,大半夜的翻东西动静很大,如果惊扰了隔壁邻居,因为噪音打电话报警投诉,就真正是得不偿失。
张红霞这种不要脸的女人还是死了好。我之所以杀了她,不是因爱生恨,是因为她根本无视我的存在,无视我的感受。说起来都是钱闹的,如果我比那个男人有钱,如果我在城里有一套房子,事情也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本章节尚未完结,共3页当前第1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