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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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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说一千万违约金,就算后面加一个零,加两个零,那也没有用。这种霸王条款基本上就是用来吓唬人的,法律是不会支持这种条款的。实际上打解约官司的,法院会让经纪公司出具证明,培养你这个艺人一共花了多少钱,在这个基础上加一点,违约金差不多就是这个数了。公司要是只往你身上投了一百万,就是捅破天他也不可能让你赔超出两百万去。”

  “而且,你看有谁是打官司打到最后让法院出判决书的?没有的,最后全部都是庭外和解。”左天扬摊了摊手,“商业社会,不管什么矛盾最后都是坐下来谈价钱。谈到一个大家都有可以接受的价码就行了,没人真想撕破脸皮。”

  别看左天扬现在说起合同来侃侃而谈,潇洒淡定得不得了。实际上当年他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小韭菜的时候,也曾经被各种各样的霸王合同吓得好几晚睡不着觉,各种做噩梦。他现在已经混成了老油条之后,回想一下自己当年小韭菜时的心态,觉得怪好笑,也怪悲哀的。

  左天扬对着朱筱桐笑了笑,安抚道:“所以,安心,别怕。”

  朱筱桐听左天扬说完之后,悬了一晚的心真的定了不少。

  其实以前她刚写文的时候也碰到过类似的坑爹的合同。某平台想要签她的,给了她一份满满都是霸王条款的合同。只要她签了合同,她就把自己的作品的版权低价转让给了平台,以后她的作品怎么样都跟她没关系了。

  当时她还是新人,什么都不懂,只想着如果自己的作品能够被更多人看到,价格低也不是不能接受。好在她还没傻到一拿到合同闷头就签的地步,而是先去找自己学法律的同学咨询了一下。她的同学看完以后,立刻制止了她签合同的想法,并且告诉她:这种垃圾合同千万不要签!当然,如果已经签了也不要怕,去打官司也就是费点劲,这种合同一告一个准,告完就作废。

  法律对于很多情况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比如版权天然属于作者,不可以被转让,只能授权改编。合同这个东西,只能是在现有法律条款的框架之中做一个补充和明确,想要跳出这个框架是不可能的,合同编出花儿来都不可能!朱筱桐签版权合同是如此,李希幸签经纪约也一样是如此。

  “谢谢。”朱筱桐感激一笑。她知道左天扬说了这么多,是为了安抚她和李希幸的焦虑。

  “你跟我还说什么谢呀!”左天扬摆摆手,“而且我跟你们说,赔违约金才不是最坏的情况呢!”

  强心针打完了,也该分析真正的困境到底是什么了。

  “最坏的情况是,下家不接手,上家不放人,把你雪藏几年,来个杀鸡儆猴。那你真的哭都没处去!”

  “真要打官司解约,这个流程长着呢,少说也要一两年。这一两年里老东家别说给你活儿干了,不往死里整你那都是客气的!如果没有新东家接手,那事业基本上就停摆了。你连半年都耽误不起,耽误一两年,那基本就等于砍号重来了。以后有没有人肯带你重来都是问题!”

  “我想你解约,也不是为了从此退出娱乐圈,或者有能耐自己开个新公司自己玩吧?”左天扬道,“如果你还想混下去,那么解约的正确流程是:找到新东家,先斩后奏签好新合同,跟着新东家先干起来。这时候老东家别无选择,只有一条路可选,那就是找你谈赔偿。价码谈妥,各自欢喜,再见还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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