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逍看来,婚礼是件很神圣的事。
也是她从懂事起就向往的。
烈焰谷内有很多书籍。
生活极度枯燥的杨逍除了练武,喝酒,品玉,配毒——之外,就只能看书来打发时间了。
尽管她所精通的这些,哪怕外界人士能做到一样,就能被称为宗师了。
但对她来说,却实在算不了什么。
环境和遗传,任何时候都是对人成长最重要的东西。
她在看书时,肯定会看到最正统的婚礼仪式记载。
更知道主婚人这个角色对某场婚礼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非德高望重者,不配也。”
这是杨逍在书上看到的一句话,意思浅显易懂,不是德高望重的人,就不配给人当主婚人。
花夜神能邀请她来当主婚人,这是对她最大的认可,也是尊敬。
杨逍心里很高兴。
也很心酸。
只因她很清楚,历朝历代轩辕王的婚礼,都草率的让她想想就要发疯。
当轩辕王到了可以产子的年龄,就会走出烈焰谷,打扮得花枝招展,等待某个最先看到的男人。
无论这个男人是丑,还是俊,是老人还是壮年,在被轩辕王看到的第一眼后,都会成为她的丈夫。
一个晚上。
她会带这个男人去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苍天为被,大地为床,轻风为媒,绿树主婚——皓月西沉,朝阳初升后,婚礼就会以“丈夫”的死亡,而终止。
历朝历代轩辕王的婚礼,都是这样。
杨逍有多么的希望,她的婚礼也能像书上所描述那样。
她能和她所爱的男人,在德高望重的主婚人主持下,永结同心。
哪怕,那个男人第二天还是会死在她的爪下——她也会牢记他一辈子的。
可她是轩辕王,命中注定永远都不能拥有她所向往的婚礼。
她羡慕花夜神。
发自内心的羡慕,尽管夜神姐姐穿着她偷来的女装,很不合适。
尤其是脚下那双白色的细高跟,成色倒是很新,一看就是才穿过几次,主人也很爱惜它,就是太小了,对花夜神来说。
花夜神可是身高超过一米七,体重六十多公斤的丰盈美女。
和李南方的黑白牡丹差不多。
而杨逍偷来的这身衣服主人,应该是身高不会超过一米六五,鞋码只有三七的。
花夜神穿鞋,得穿三九的。
套装袖子裙子短了点,露出手腕和膝盖也就算了,可三九的性感美足,却要套在三七的细高跟中——穿小鞋的滋味,简直不要太难受。
不过花夜神一点都不在乎。
她只是真心感谢王上千岁,能想的这样周到。
不但给她偷来了一身女装,更拿来了几张红纸,还有两个火机。
撕纸,也是一门神奇的手艺。
看着杨逍那双纤手,灵巧的在红纸上翻着花,一个双喜字,一个胖娃、娃骑鱼图就跃然眼前,李南方就私下里觉得:“单凭这门手艺,死人妖到哪儿也能混碗饭吃。”
用偷来的胶水,把双喜和胖小子骑鱼图贴在西墙上后,杨逍又抛过来了两条红纱巾。
看她好像真事似的,搬了把椅子坐在西墙下,双手扶在膝盖上,嘱咐花夜神要和新郎一起牵起红纱巾的样子,李南方就感觉好笑。
小孩子过家家吗?
可他不敢笑。
花夜神很认真。
杨逍也很认真。
她们都在认真操办这场被李南方当做过家家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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