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有钱?”燕争眉头紧皱,狐疑道:“他们到底是做什么生意的,怎么能敛财这么多?而且,若是富得流油,岭南城也并非什么奢靡之地,他们为何不搬离,反而在这里一住就是几十年呢?”
“他们产业非常广泛,若说最挣钱的产业,就是矿产。咱们岭南城最大的特色便是煤矿,几乎占据了整个王朝的三分之二,所以留在这里,财富就能源源不断的攫取,我想这是他不愿离开的原因吧。您让我调查他们家的优缺点,这里我也有做过统筹,您看看……”
说着,他还从宽袖中取出一个小册子,翻阅一看,全部是他的标注和自我见解。
看来,对于自己吩咐的事情,他非常上心,事无巨细,只要觉得有用得着的地方都记录得很是详细。
对此,燕争很受动容,但并未过多表露,一切尽在不言中,日后必定对他委以重任。
然后翻开小册子仔细研读,这里得知,沈家的优点在于有钱,所谓树大招风,他们聘请了很多高手看家护院,所以想从绑架,生拉硬拽等方式拿下沈千三绝无可能,曾经有不少人试过,但最终都无一例外的全都失败,甚至有钱能使鬼推磨,就连朝廷都有不少他的人脉关系。
因此,守着金山银山但是始终没有捞到一点好处,久而久之,这沈家就成为了铜墙铁壁,再也没人敢招惹。
至于缺点,其实是来自于沈千三本身,他很好色。一共娶了十几房妾室,而且每个妻妾都各自把持着一份比较不错的产业。他这人最怕老婆,尤其是大夫人,因为他能有今天,全是靠着大夫人娘家的权势,几乎达到言听计从的地步。
“所以说,我想让沈千三乖乖听话的话,只需要将这大夫人拿下就行了?”合上册子,燕争转头看向薛贵子。
对方不置可否,脸色尴尬道:“原则上是这样,大夫人就是个母老虎,不仅沈千三怕她,家里没一个不怕的。而且,她把持的产业,虽然不是最贵重的矿产,但却是民生,粮食。整个岭南城,几乎所有的粮食买卖都得经她的手,不过这女的很难搞定,作为女人,她不好女色,也不喜欢梳妆打扮,更对金银首饰毫无兴趣,反而对诗词歌赋情有独钟。”
“诗词歌赋?”
“是啊,她没事就喜欢弄一些才子佳人去店里,舞文弄墨,吟诗弄月的,只要谁作的诗词好,那她就是一掷千金,毫不吝啬。甚至,有人能把她伺候舒服了,任何条件都愿意答应。”
说到这,薛贵子忍不住问道:“狗子哥,您别怪我多嘴啊,虽然您长得是不错,任何女人看着都很心动,但是那大夫人根本就不迟您这一套啊,虽然我不知道您为何想要拿下沈千三,但是在我看来,对方就是无懈可击,基本上没有攻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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