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种战斗是看得见好处的,作为起义军,抵抗官兵的攻势越久,自身的威望越高。
一旦官兵退却,那方腊的军队也能效彷燕云收河北山东一样,尽收荆襄之地,到那时他称楚王,封百官,顺理成章。
偏偏就在这光明的未来即将到来之前,燕军南下,占据襄阳,如一根钉子般扎在心头。
这一仗不得不打,否则方腊的势力就永远止步于荆湖,根本出不去。
偏偏这一仗打下去,代价巨大,一旦陷入僵持,形成巨大的战争漩涡,足以将他经营许久的家底,吞得一干二净,那死得更快。
所以一方面,方腊觉得自己的大纛驻在这里,对方迟早忍不住会出来,现在比拼的就是耐心。
另一方面,他心中又有一个恐惧,如果这燕军的将军,真的连爵位功勋都不顾,就是一味学习司马懿死守,那他怎么办?
总不能送女装吧……
“看来只有先用那一招了!”
方腊没滋没味地吃完饭,眼神坚定下来,下令道:“将郑彪将军唤来。”
很快郑彪领命而来,半跪行军礼:“末将拜见圣公!”
郑彪是之前点将的十六人之一,作为一个加入时间不长,尚未建立功勋的小将来说,这份待遇可谓破格提拔,为的不是其本人,而是背后的关系网。
方腊先是嘘寒问暖一番,然后图穷匕见:“你的师叔可满意军中生活?”
郑彪顿了顿,有些尴尬:“师叔常常在外,并不愿意久居营内。”
方腊似乎不以为意,语速略带缓慢:“洞云子道长乃是方外高人,岂能拘束?”
郑彪反应过来,这位主公是要寻师叔,赶忙道:“末将立刻去请师叔!”
方腊点了点头,态度温和,直到郑彪背影消失,眼角才露出一抹阴沉。
那位出身金华山,道法高强,掌握着百步飞剑之术的洞云子,不太好拿捏。
方腊稍加接触,就发现此人看重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而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荣华富贵。
以荆轲举例,太子丹最初对荆轲分析了一大通局势,荆轲的回答是“此国之大事也,臣驽下,恐不足任使。”
太子丹再顿首,然后许诺,“尊荆卿为上卿,舍上舍,日造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
奉荆轲为上卿,住进上等的馆舍,每天前去问候,供给他丰盛的宴席,备办奇珍异宝,不时进献车马和美女,任荆轲随心所欲,以便满足他的心意。
这还不是夸张的,后面荆轲与太子丹一起乘千里马,荆轲说“千里马肝美”,太子丹就杀马取肝给荆轲,举行酒宴时有美女鼓琴,荆轲说“好手也”,太子丹就砍断美女的手,用玉盘呈给荆轲,荆轲才感叹“太子遇轲甚厚”,最终同意刺秦。
当然,每个时代的社会风气不一样的,现在不需要伤害无辜的千里马和美女,用以证明看重,但“士为知己者死”的准则,贯穿历朝历代。
方腊想要养方外之士为己所用,关键时刻实施斩首行动,当然要摸清对方的喜好,让其为自己这位知己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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