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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治家(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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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余剩下的奴仆则多以童仆为主,男仆可以做一些体力劳动,童仆则陪伴两个幼弟读书,侍奉郎君,为主家做一些简单的杂事。???..

  诸葛玄来徐州接诸葛亮他们的时候,诸葛瑾分家去了江东,顺便带走了那四个成年男仆。

  到荆州之后,因为家族要重新开始,服侍起居、建造房屋、开垦田地、养殖牲畜等等都需要大量体力劳动,因此诸葛玄雇佣了大量当地乡民用于建设,同时又买了六个男仆来管理这些事情。

  古代大户人家蓄养奴仆其实更喜欢从小开始培养,这样忠诚度会高很多,因此就有了家奴这样的称呼。

  而新买的奴仆忠诚度不够,对他太好容易恃宠而骄,对他不好可能会弃家逃跑。所以两汉时期,特别是西汉末年和东汉末年,主奴之间的纠纷非常多。

  诸葛家原来的男性家奴都被诸葛瑾带走,现在的家奴多是七八岁十几岁的孩子,只有这新买的六个奴仆是年轻青壮,才需要他们出人出力。

  结果倒是没想到有个男仆居然是个懒奴。

  之前这些男仆在外管理诸葛玄置办的产业,内宅则主要由诸葛家的童仆在打理,只有要用到重体力活的时候,才会叫这些男仆过来,所以诸葛亮虽然知道这些男仆,但关系并不是很亲近。

  而以前诸葛玄常年在刘表属下为官,每日里上班点卯,早出晚归,也没有时间来管理这些奴仆,导致在他死后,居然有一名懒狗奴仆想要推卸职责,顶撞主家。

  虽说这样的事情其实很常见,在北方诸侯争霸的时候,由于官府秩序崩溃,盗贼横生,法制破败,大户人家即便是奴仆逃跑,也鲜少有人能管。

  特别是黄巾之乱以及董卓之乱这段动荡时期,主奴之间的矛盾爆发非常激烈。

  偶尔还会有老主人病逝,新主人太年轻,主弱奴强,反倒被家奴霸占了主家财产的事情,甚至在黄巾之乱的时候,不乏有奴仆噬主,参加起义军杀死了自己的主家。

  但这里可是荆州。

  刘表治下还算安稳,法治森严,官府的掌控力充足。

  如果这个叫丁了的奴仆以为诸葛玄死后,诸葛亮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当不了家,他可以欺凌幼主,那就大错特错了。

  在听到丁了的话之后,诸葛亮稍微思索了一会儿,便扭头看向沈晨问道:“阿弟,你缺奴仆吗?”

  沈晨顿时心领神会,对门外的小童说道:“阿奴,你去把沈奇和邓皮叫进来。”

  “唯。”

  阿奴蹦蹦跳跳地往外面跑。

  沈奇和邓皮并不是他的奴仆,而是邓沈二氏的远房亲属,专门保护沈晨的两个保镖。

  丁了纳闷不已,问道:“大郎是要卖了丁了吗?”

  诸葛亮懒得搭理他。

  过了片刻,沈奇和邓皮进来,问道:“小郎,唤我们何事?”

  “把他摁住。”

  沈晨指着那丁了说道。

  沈奇邓皮魁梧有力,听到沈晨的话,立即凶神恶煞地向着丁了扑去,将他摁倒。

  周围其他奴仆都不敢作声。

  奸诈狡猾的奴仆毕竟是少数,老实人还是居多。

  丁了当即大喊道:“大郎,丁了犯了什么错,为什么要抓我。”

  诸葛亮也不理他,只是对阿奴说道:“阿奴,你去把丁了的券约拿来。”

  券约就是所谓的主仆契约,也可以称为奴隶契约,有这张契约就可以证明主仆关系,而且里面还做了一些相关规定。

  比如说明确奴仆的一些职责。

  只不过因为篇幅有限,所以具体内容会比较笼统,如丁了的券约当中就只是规定让他看家,确实没有规定必须要给死去的主人擦洗身体。

  但问题在于券约之所以不写详细内容是记载不便,当时的社会规矩就是主人的命令仆从必须要听,即便是没有在券约上写明也得遵守,因此丁了其实就是想钻法律的漏洞偷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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