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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妮莎不是黑森林的本地人,十年前她还生活在温暖的南方,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漂亮屋子,有个幸福的家庭。
每天,阳光会在清晨时分穿透屋子的窗户,金色的光芒照亮漂浮的尘埃,在地板上留下瑰丽的图案。她可以穿着真丝的睡衣,懒懒的躺在松软的被窝里,等着仆人前来伺候。
那时的伊妮莎有漂亮的彩色发夹,有飘逸的波浪长发,有塞满几个衣柜的衣服和鞋子,有一张娇嫩而美丽的脸蛋,还有无数人的宠爱。那怕她只是一个私生女。
可现在有什么
无尽的北风整天刮个不停,阴暗的天空犹如地狱的穹顶。愚蠢的仆人张着缺牙的嘴,天天在问主人,明天就断粮了,我们该怎么办
天知道这十年来,伊妮莎是怎么度过的她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大小姐变成了殚精竭虑的定居点头领,甚至还有个难听的绰号鲜血寡妇。
就因为她杀了好几个不自量力的男人,把他们的血涂满了自己房间的外墙而已。
伊妮莎的烈焰村断粮了,她本希望用自己的顺从换取班恩教会的帮助。可她很快发现这毫无意义,那些邪神信徒崇信暴政和高压,只会无度的索取,根本不管下属的死活。
这次来暴鼠村,伊妮莎是想向施罗德借粮食。为此她带上了自己历年积累的全部财富,必要时她甚至愿意献出自己她知道男人对自己的那份蠢蠢欲动。
相比黑森林里和男人一样粗野的女人,伊妮莎对自己的容貌有绝对的自信。虽然她的皮肤不如当年娇嫩,虽然她的嗓音不如少女时轻柔,虽然她的举止也变得蛮横强硬
可女人的魅力没有丝毫减退,反而从初绽的花蕾变成盛开的玫瑰。
那怕伊妮莎面带寒霜,男人也会为她倾倒;那怕她目光森冷,男人也会为她迷乱;那怕她被称作鲜血寡妇,男人还是如飞蛾扑火般涌过来。
因为十年前,伊妮莎还在南方时就是公国第一美人,光彩夺目,无人能敌。
可计划赶不上变化呀
施罗德居然挂了,替代他的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少年。这少年脾气还挺大,气势巅峰之时竟然撂挑子不干,打算收拾东西要回家。
对此突发事件,各家定居点的头领茫然无措,几十号悍勇的冒险者面面相觑。上百号武装侍从更是变成无头苍蝇。它们指挥叫叫喳喳的胡乱议论,一副世界末日要来临的惶恐。
伊妮莎第一次发现当自己登场,她不再是众人目光的焦点,甚至没人前来向她问候,讨好,献媚。
少年发怒,痛骂全场。
底下的人比死了爹妈还难受,这场景让伊妮莎感到愤怒,又无比震惊有人在抢她的风头,比她还有号召力。
老侏儒博格在叹息,说众人失去了一个好头领。伊妮莎当即细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这才知道烈焰村为粮食头疼的时候,比烈焰村更糟糕的黑沼村居然咸鱼翻身了。
有个少年愣是用黑沼村这手烂牌打出了王炸的效果。他只用两三天的功夫就把好些村子的人员组织成联军,一口气干翻了暴鼠村,已经对班恩教会的计划造成莫大威胁。
所有人都觉着少年天然背负领导众人的责任,享受他卓越组织能力带来的好处。可他就在这关键时刻大发脾气想抢劫就抢劫,想火拼就火拼,想干嘛就干嘛,大爷我不伺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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