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合作李晗当然是爽快的同意了,毕竟他一开始就是奔着这个合作来的,所以才用“拉普拉斯的恶魔”这个能力,将事件的发展引导到了这一条路线上。
确实,乍一看这个项目的出口设备和材料金额高达五十多亿似乎很赚的样子,但这对金乌电力来说没什么好处,因为材料是国家电力局提供的,而且设备建成之后,在后续的维护方面还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对金乌电力可以说是赔本买卖。
这次的项目与其说是互惠互利的合作,倒不如说是做慈善,给对方一点甜头,相当于抛出橄榄枝,方便以后进行“真正的”合作。
当然,所谓的合作,就是双方互惠互利。
想要达成合作关系,国家电力局这边当然不能让他们公司做赔本买卖了,好歹金乌电力也是绿电行业的龙头企业。金乌电力若是出了事,整个绿电行业基本相当于崩盘了。
所以,国家电力局会在其它政策方面给予他们公司优待,变相的补偿他们,最终决定的优惠政策还是税务方面的补贴。
目前绿电行业的税收采取的是三免三减半的政策,也就是第一年到第三年可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到第六年税务减半。
而金乌电力建成至今已经是第六年了,所以已经不能再享受税务减免。
但是当李晗完成与国家电力局达成的合作,在该项目合作完成之前都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项目合作完成之后则是在三年内税务减半。
这能给他们公司降低不少成本,从而让绿电的售价进一步降低。
要知道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金乌电力一年的盈利有几十亿,这百分之二十五的税率扣掉,相当于直接节约了百分之二十五的成本。
目前金乌电力的绿电一度的成本为六毛钱,而在免税之后,即便一度电买六毛钱,那也有一毛五的利润。这价格,已经比很多火电还要便宜了。
简单说就是,在开始这项合作之后,金乌电力就有能力把自家的绿电价格降低到和火电一个档次。
这代表什么,不言而喻。
目前国内每一家企业对于绿电都是有指标的,每年的总用电中必须有一定的比例是绿电。
但如果绿电和火电是一个价格,那谁还会用火电呢?
换言之,只要这个政策实行下来,他们金乌电力有多少电力就能卖多少。
但即便如此,光靠金乌电力的产能也不可能满足全国的用电需求。
现在整个绿电行业的产能,也只占了全国用电量的20%左右,所以无论金乌电力怎么提升产能,绿电的需求总是存在的,金乌电力扩充产能和降价并不会影响其它绿电公司。
达成这次合作后,李晗就直接跟金乌电力的董事开了一次董事会,说明了一下这次的合作条件,然后让大家投票走个过场。
“那么,同意这次合作的,请举手。”李晗说着,举起了手。
他在公司有十二票,而董事会总共也就三十票,所以当他举起手后,只要随便来几个人举手,基本上票数就凑够了。更何况这次的合作从长远角度上来说绝对赚大发了,他们完全没有反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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