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驱车回家途中,alex都会兴致勃勃谈起老汉。或许是因前不久替他修复了追忆之钟,土包子一改往日的刻薄嘴脸,尤其对他态度大为改观。所以,有关这老东西的话题,则成了我们摆脱一天疲乏的主要话题。
“今儿午餐你不在,我又被老货叫去润音色,午饭在他办公室里吃的,期间他谈到了你。”alex在后座推了我一把,道:“他说你从不将他当雇主,我觉得他挺在意,知道都说了什么?”
“不知道,或许是我从不肯给他好脸色看,”我歪着嘴笑笑,道:“我就是打工的,除此之外便是陌生人,什么雇主不雇主的。”
“嘿嘿,丫也太把自己当回事,完全不是。老货今天谈到你哈哈大笑。”他打衣兜摸出酒壶,灌了几口,望着观后镜里的我,显得忍俊不禁:“按他形容过来,我再看看夜灯下开车的你,也会笑。他确实形容得很贴切。”
“傻笑什么?有话就直说。”
“老货觉得你我不是良家子弟,不是像他当年出门找机会的那种。他觉得我们肯定是摊上了啥事,不然不会找工作那么困难。虽说不知道原因,但遭罪免不了。可瞧瞧你吧,就跟个没事人似的,脸上带着无所畏惧的表情,哪管身后洪水滔天,照样能活讲究了。他说就那种表情实在很可笑。”alex抚弄着长发,望着闪烁的路灯,叹道:“不过话说回来,你我可真够走背字的。哦,这么说也不对,我比你惨多了。”
“诶?你不提这事,我倒是忘问了。”回想起认识他这两个月下来,无数次攀谈中都有个疑点,那便是alex从不提他家庭,甚至连里昂故乡都绝少提起,这十分不符合一个人的自然常态。想着,我不由转过脸望着他,问:“你好似从不谈自己家事,难不成你是街头捡来的?”
他并不作答,只是将脸缩在阴暗里,开始连绵不绝地抽烟。
我不知这话有什么问题,又感到自己有些冒昧了。虽说我与alex情同手足,活像真正的兄弟。但他人的家事是属于自己的一部分,他有权说也有权不说。不论怎样,这么反常的闭口不谈,总应该有些难以表述的原因。
一路无语,我与他默默地来到天桥下引口,在中华料理店门前停了车。当我刚转身预备上楼找chris亲热亲热,却被一把扭住了胳臂,他对我做了个难看的笑容,说:“能陪陪我么?就上我那喝几杯小酒,耽误你些时间。”
尽管多年后我才理解当一个男人特别孤单时,哪怕自己再忙也得分出时间去当个热情的听众这一为人处世,但那时我只是个20刚出口的毛小子,全然不顾他的感受,只对他拍拍屁股讥笑一番扬长而去。他却也不在意,或许那时他也不过20多岁,外加本身就混不吝。
五月的第三个周末,是我们到班满整月,“一分钟人”借此由头,说按他们惯例新人是要做东请客吃饭。本以为这群人会大敲竹杠,结果只是选了处可以带私食的越南人酒吧,吃了十多个披萨和要了三、五瓶烈酒。alex不停灌酒自己不怎么喝,很快,他们人仰马翻,清醒的扶着墙头回家,酒性不佳的连吐带呕,醉倒在皮沙发上。
alex将“一分钟”人们都放倒后,觉得耳根子清静了,这才开始将屁股挪到我身边坐下,谈论起自己来。
“我这些天一直在想你说的话。”他故意看着他处,缓缓叹息:“实际上,我与街头捡来的也差不了多少。在小剧场,我们刚认识时,我说了许多,虽然绝大多数都是真话,但有些内容我并未照实说。我那时并不知道后来会这么投缘,心想就是介绍他人工作嘛,何必掏心窝把自己都讲全了,这不合适。”
“理解。”我心想这也没啥,那天的对话,在彼此都没建立诚信的前提下,夸大或瞎扯又有什么?不过alex这小子欠抽,你特别不能带着一副宽慰的表情对他摆手说这没什么。
“不过,丫也没说实话!我早已知道,只是不说罢了!”果不其然,还未等我开口,alex便急急忙忙狡辩起来,他指着我大声嚷嚷:“咱们先不说别的,光是你自称姓holeethmen,又说自己叫麦克杨,就都是瞎编的。一个是拼法错误,另一个现在谁取名会取个四十年代人名?我知道意大利人名字都很怪,但再怪也不会拼法上错误,这就是个蹩脚的化名!”
“霍里斯曼,这是我的真名实姓。”我闭上眼,点燃一支烟,叹道:“原先的姓我也知道拼法是错的,但真要说故意耍你倒也不是。这是因为过去有个人,总这般写我姓名,而我已多年没再见过他,他又是人生中如此重要的人,所以我这么拼写,是一种纪念。当然,我也希望你仍能继续那样叫我。”
“这人是谁?你的青梅竹马?”
“错,那人偏偏是个男的,是我刚到美国时的中学同学,他名叫jacob雅各布,我习惯称他叫小雅。”
“算了,咱也别计较这些,都慢慢来,也不赶时间。你我各说一个,权当重新相识吧。”他将腿翘上桌头,一拍胸脯,道:’我先来,你可听好了,这是100%真话。我曾说自己是音乐专科毕业生,那是鬼扯,我压根就没好好上过几天课!音乐上的造化,都是自学的,可能是我这人特别聪明的缘故吧。至于我为何从不谈自己家庭,那是因为自打十二岁起,我就住孤儿院里头。我妈在那年猝死了,而我家那老东西在此之前就已经失踪,至今渺无音讯。所以我是被人遗弃了的小孩,对家庭毫无概念。换做是你,你让我谈什么?”
”孤儿院?!“我的心被猛地抽了一下,沉闷如狂风拍门般痛不欲生的往事浮上心头。冥冥之中,我想起一个遗忘很久的故友。
我出生在长期见不到父母的家庭,自小由祖母带大,耳边飘荡着老人的罗嗦,始终对家没什么感情。到了青春期时尤为叛逆,一刻也不愿在家待着。十七岁时,我报考了澳洲昆士兰某家艺术学院,并获得了个留学机会。一心想要逃出牢笼的我还未等开学便早早打包,大姐闻讯在我离开前急急赶回家,沿路打了许多电话。她觉得我年纪太小跨洲得有个照应,所以联络了brisbane布里斯班的熟人,让我生活上多找他帮忙。
而我并不希望在几千英里外依旧被家人眼线看着,所以买了张到雪梨的机票,打算徐徐北上游玩去昆士兰。因此在大姐走后才不情愿地拨通对方电话大致说了行程,以免别人傻傻地待在空港白等。结果谁能料到,出了ks国际机场,老远就瞧见有两个人举着板箱牌寻人,这两个人一个是林之衡,还有一个姓徐名开源,他就是我大姐所托的熟人。这两个陌生的中国人搭十多个小时夜车,千里迢迢跑来等待一个不认识的人,甚至还是一个恶意开玩笑的半大小子——我。
徐来自遥远东方,是个中国上海的憨厚工人,那时出国打工风起,许多稍有点条件的人都选择走出国门。徐从小双亲亡故,就是个打小住孤儿院的。他的最大梦想是,往后等他有钱了,要办一家属于自己的孤儿院,将所有不幸的小孩,都照顾得面面俱到。
然而,这个稳重的大龄青年,却为救助不认识的白人女孩,惨遭工伤高度截肢,公司无情地勒令他回国,失去基本生存能力的他,两眼茫茫哪里才是家?而最可叹的是,他的未婚妻一听到这个消息立即甩了他,徐出国务工则全是为了与她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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