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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 留下点东西(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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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这样的表现反而让邵曦很欣赏,他不喜欢那种娇滴滴,遇事大呼叫的千金姐。也许因为从接触的就是乌日娜那种假子一样的女孩子,让他觉得女人其实并不弱,相反内心往往比男人更加强大。

  “姑娘怎么会招惹上这群人?他们如此胡闹,为何无人报官?你受了这种委屈,为何不让菲儿去找我?是不想麻烦我,还是不相信我?”

  梅若嫣苦笑了一下,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妈妈。

  “我并不认识他们,也从未招惹过他们,至于他们为何会如此胡闹?恐怕还要问了妈妈才知道。”

  不用问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作为享誉大梁城的名伶,梅若嫣接待客人是有标准和要求的,并不是什么客人都会接待。那些脑满肠肥,腰缠黄白之物的庸俗之辈,梅若嫣是不屑于接待的,她所接待的都是饱读诗书,谦恭有礼,风雅脱俗之人。发生今日这种事,定然是对方开出了高价,妈妈经不住银钱诱惑,私底下答应了下来,不想梅若嫣却不给面子,拒不接待。

  邵曦也转头看向了妈妈,那妈妈吓得脖子一缩,自知理亏地低声道:“我本也是出于好心,打开门做生意,人家来了又点名是找梅丫头,给的银钱也不少,老婆子想着来的都是客,便接了下来。”

  平心而论,妈妈这么做也没什么大错,总不能因为你挑客人她就不做生意了。但事情闹到了这一步,搞得梅若嫣被人堵在房间里,这个就有点强买强卖的意思了。

  青楼、艺坊、乐坊是有区别的。

  青楼是什么不用,大家都知道;艺坊的客人成分比较复杂,三教九流的人都有,而且艺坊当中的确有分卖艺、卖身两种;但乐坊就不同了,乐坊是官方认可的休闲娱乐场所,来茨大多都是附庸风雅之人,是属于相对高雅的场所,跑到这儿要把人家姑娘强行包下无异于逼良为娼,这就太过分了。

  这妈妈顶多也就算是贪恋钱财,识人不明,倒也不能完全怪她。

  邵曦并无责怪之意,平心静气地问道:“妈妈收了他们多少银子退还他们便是,我出双倍给你,算是照顾妈妈这单生意。另外,我想请问妈妈,您的乐坊可肯转让?”

  妈妈听了一愣,连忙道:“公子要接手我的乐坊?公子可知我花了自己半生的积蓄开设这个乐坊是为了给自己赚养老钱的?我知公子定然不会亏了我老婆子,但公子若是将这乐坊买了去,老婆子我以后就没了营生,坐吃山空,这如何使得?”

  虽买卖自由,可这妈妈看了邵曦和手底下的护卫今日所为,若是真要强行买了她这乐坊,她还真不敢不卖,毕竟人家割手指、割耳朵就跟闹着玩一样,她如何敢得罪?

  其实也不怪妈妈会作此想,这个世道就是这样。

  不过她很幸运,今日她遇到的是邵曦,邵曦不是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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