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白生生,连根都还没发的野葱头,嚼起来的滋味才足,十分的脆爽,要是生根发芽了,总觉得差一点。
之前她们两个运气好,找到了这好东西,可不能因为偷懒,浪费糟蹋了。
“那好,我们现在就去挖。”
至于水,唐颖是不担心的,秦溪既然早有这个想法,那她肯定早就做足了准备的。
果不其然,草棚子里都是盛满了水的器具。
昨天的大雨,使得泥土搅和成一大团,黏糊糊的,野葱头自然是受到了些许影响,不少都糊满了泥巴。
不过,这点子黄泥巴可阻挡不了两人的好心情,挖出来后,两人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去了门前那条小渠沟,昨天的暴雨,使得小渠沟里面还有大大小小的泥坑留存。
秦溪拿个篮子,把被泥巴糊成一团的野葱头放进去,篮子放在泥坑中间,用力的搓洗里面的野葱头,很快,它们就褪去了黄色的临时外衣,基本恢复了之前的模样,看着也顺眼多了。
唐颖则是在一边打着配合,她跟何远没有坛子,知青点也不好放坛子这种东西,她都是跟秦溪一起干,用一个坛子装,等到要吃的时候,直接拿碗来装就是了。
等全部洗完,回去后,秦溪跟唐颖还要坐在小板凳上,再仔细洗一遍野葱头,毕竟是入口的东西,还是要干净的,不然咽不下去。
这一套操作干下来,一个上午的时间就过去了。
野葱头被装在簸箕里,放在外面晾晒,吃完中午饭,秦溪就把野葱头用盐绊好,放坛子里腌制了。
下午,两人开始削柿子皮。
除了留下自己吃的,剩下的,都要削皮,放在簸箕里晾晒,直到它们被晒成柿饼。
还好,现在温度下降了不少,天一黑,就感觉浑身都冷了,在这种温度下,柿子更不容易坏,白天的太阳虽然不烈,但温度已经足够了。
第二天,秦江何远在家看着柿子,唐颖跟秦溪两个去了县城黑市。
秦溪是去买布买棉花,打算给秦晴做身棉衣,唐颖则是去看粮食,如果价格她能接受的话,就会买些带回来,毕竟她跟何远剩的粮食不多了,这钱跟饿肚子比起来,她选择后者,花钱填饱饥饿的肚子。
“先去供销社还是先去黑市?”
这个小县城,要是搁在以前,唐颖她肯定是看不上眼的,现在不一样,在乡下待久了,哪怕是个小县城,她都觉得十分的繁华吸引人。
如果能再次回到城里,成为城里人,该有多好啊!
在乡下虽然有何远秦溪,但是,她更怀念那段不用干活,吃好喝好的时光。
“先去黑市,供销社不会跑,还是黑市产生变故的可能性大些。”
以前虽然还好奇过,永新县黑市出现且存在的原由,现在是一点不好奇了。
也许别人会觉得黑市东西的价格很黑,可在秦溪看来,这是个好地方,为她带来了太多的方便。
这要是没有黑市,她都没法想象,自己在这里的日子,会过的有多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