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李四娘在家里,我是省心不少啊!”秦荽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恍惚觉得有哪里不一样了。
青古捧着一件紫色花绫袄子过来给秦荽瞧:“太太,这是新做的袄子,里面是棉花,据说是从国外传来的新奇玩意儿,保暖效果堪比上等皮毛,却又更加轻薄些。”
秦荽上辈子也是穿过一套棉衣的,那还是为了出去应酬时给谢家争脸面,特意给她做的。
她伸出手,在棉袄上摸了摸,确实柔软舒适。
下一刻,她突然在脑海里一顿,想起了一件事儿。
上一世,她在嫁入谢家后,在参加一个侯府家宴时,曾经在院子里看见过种植棉花的,当时棉花开了,雪白的棉花像花朵一般开在枝头,随风摇曳格外漂亮。
加上,这东西还是新来的舶来品,算得上是格外抢手,谁家要是穿了一件棉衣棉袄,那是要收到无数羡慕的眼光的。
后来,便有人开始大量种植棉花,在秦荽沦落醉红楼后,棉花已经没有那么尊贵了,只不过,也还未曾到谁都可以穿得起的地步。
想到这里,秦荽忙吩咐青古准备笔墨。
等她梳好头,便直接朝书桌而去,执起笔,略一思索,便开始写信。
信写好了,喊青古交给张老三兄弟二人,让他们亲自跑一趟郸城,将这封信交给鲁九。
想了想,又写了一封信,这是给宋庭峰的。
趁着今年许多人活不下去卖田地,宋庭峰那边已经收了许多田地,并且花了些银子,将分散的田地归拢成了一整片。
又将这些地分批佃给那些买地的人,种子、肥等等,都是由宋庭峰安排人统一发放,只用种什么,如何种,都要听从宋庭峰的安排。
他们负责自己佃的,但算下来,却比自己种田地时收入还高些。
给宋庭峰的信中,是喊他跟着鲁九去找棉花种子,并且学习棉花种植,当然,不能用农田来种植,最好是买下荒山荒地,雇人开荒种植棉花。
眼看着要过年了,可秦荽的信一到,鲁九立刻前往码头,而宋庭峰也很快赶了过来与鲁九汇合,两人有商有量,悄悄找国外的客商打听着棉花种子。
秦荽将信交出去后,便没有再管此事,而是仔细装扮了一番,换上新做的棉袄,披上狐狸毛的披风,带上风帽领着李四娘、青粲、青古以及一众小厮婆子浩浩荡荡出门了。
今儿,是秦耀祖的小女儿百日宴,秦荽答应了秦耀祖,自然是要去的。
礼物是一块金长命锁、镂空金铃铛手镯和脚镯,孩子戴上后,一动就能发出清脆的响声,作为赴孩子的百日宴,还是拿得出手的。
至少比起一般的官员来说,京城秦家还算得上大气。
秦耀祖在门口迎接客人,谦逊有礼,笑容可掬,对着客人一视同仁地露出真诚的微笑。
秦荽的马车还未停下,秦耀祖便看了过来,正好和秦荽对视上,双方不约而同笑了笑,只是,这笑容,少了些许本该属于血脉亲情的感情,都有些试探、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