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支持者则认为,华东政府是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即然允许本土人,外国人在华东政府的区域內经商开厂,那么为什么不能允许穿越者个人创业;至于穿越者个人创业会导致政府的大权傍落,这个担心有些夸大,因为既使允许穿越者个人创业,在短时间内是不会出现大规范的个人创业行为,毕竟现在大部份人都在华东政府的框架下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位置,而希望个人创业的,基本属于比较边缘化的穿越者,既然他们不适合在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不如让他们选择另一条个人发展道路,如果他们能在个人创业上有所成就,其实也是对穿越者的统治基础起到稳定作用,另外穿越者个人创业,也能体现了华东政府、穿越者的自由精神。
当然也有人认为,可以允许穿越者个人创业,但严禁穿越者和本土人、外国人合资创业,或者是和本土人、外国人合资创业,穿越者必须占到多数股,以防穿越者的先进技术外泄,或者是资产的流失。
但也有人对此表示反对,认为这不符合对外开放的原则,而且穿越者和本土人、外国人合资创业,有利于引进外资、技术,以弥补华东政府在发展初期的资金、技术不足的问题,而要求在合资创业中,穿越者必须占到多数股,就更为可笑了,本来个人创业就是个人的事情,政府也未免干涉得太多了。
议员们在这个议题上争论了大半天的时间,最后的投票结果以66票赞成、42票反对,4票弃权,通过了允许穿越者个人创业的法案,并且允许穿越者和本土人,甚至是外国人合资创业,对穿越者的持股也不作限制。但也对穿越者的个人创业,做出了一些规则限制。
首先是严禁政府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员工及配偶从事要个人创业,如果政府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员工要想个人创业,就必须辞去公职,但除配偶以外的其他亲属不在限制之列。这一点当然是无可厚非的,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是说得通的。
其次是政府将设立专门的机构,来管、监督理穿越者的个人创业事务,凡从事个人创业的穿越者,必须在有关机构中登记,如果有隐瞒现像,将受司法的严励治裁。并且严格监督从事个人创业的穿越者,由其是对与本土人、外国人合资创业,对技术含量高的私人企业,必须提出申请,由有关机构进行严格的审批,这是以防穿越者的先进科学技术外泄。
而另一项法案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保护人类历史公共知识文化艺术产权法案】,这样的叫法让人都些摸不着头脑,不过一看内容就明白了,即:新元日之前的一切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成果,任何穿越者均不得以个人名议冒充作者,如因政府需要由某个穿越者担当作者的名誉,瑗穿越者需要签定有法律效力的声明,主动放弃这种名誊带来的一切利益。因此也有人管这条法案称为【反抄袭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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