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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火(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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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带雨梨花兄弟的飘红,小船多谢,预祝来年必定开门见财。

  感谢梦醒时分兄弟的捧场。

  今天是大年夜了,小船带着老婆孩子,给大家拜年了。

  猴年可是有说法的。

  吴承恩老前辈的笔下,已经对我们介绍了很多。

  初一、初二忙完了,小船时间也会多一些,会尽快恢复正常更新的。

  再次,祝兄弟姐妹们新年大吉,开门见喜,红红火火,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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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喜亮是昨晚战事的主要参与者,也是武力最彪悍者,听到他说话了,李元庆转头看向了他,示意他继续。

  段喜亮对李元庆恭敬一礼,这才道:“大人,我观鞑子所使兵器,几乎都是长刀、铁锤、钩叉之类的重武器,加之他们有厚甲护身,这一冲起来,我方士兵这些短刀、木枪,很难应对,只能是避其锋芒。而一旦鞑子冲起来,再想灭掉他们的威势,这就很难了。我们只能拿人命来填。”

  李元庆点了点头。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鞑子个个身强体壮,能将他们身上的兵器、铠甲,发挥到最大作用,而明军这边,参差不齐,有长有短,不能形成整体战力,论个人武勇,又远远不是单个鞑子的对手,伤亡大,也就不可避免了。

  在历史上,农耕民族对战游牧民族,历来都是以方阵、整体为主,武器,也多是杀伤力更强的长兵器,比如岳家军,普通士兵的武器,基本以上好精铁打制的长枪为主。再比如赫赫有名的西班牙方阵,也是以长枪和整体性为主。

  倒不是说长枪比短刀这种武器伤害性更大,主要是在战场上,尤其是大规模战场,被长枪刺中的敌人,很可能一击就毙命了,但短刀,敌人被劈一刀,最多也就是重伤,除非是被劈中要害,否则,很难一击毙命。

  从实用性效果来说,显然长枪伤害力更大。

  不过,若是在城市、街道,这种小规模的战斗中,那短刀便占据灵巧的优势了。

  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李元庆虽是后来者,但毕竟不是军事专业出身,就算懂一些皮毛,但更多的,却也要通过实际战场来完善。

  段喜亮作为李元庆麾下最骁勇、最敢冲的将领,李元庆也想听听他,对战场局势,是怎么判断的。

  看着李元庆鼓励的目光,段喜亮道:“大人,我听闻老人讲,在唐朝的时候,唐军有一种武器,叫做陌刀。战时,士兵皆身披重甲,只露出两只眼睛。以血肉之躯,硬罡敌方骑兵,而丝毫不落下风。我军若是建成这样一只军队,必能横扫后金。”

  李元庆不由苦笑。

  陌刀当然牛逼,甚至可以说是冷兵器之王。但自宋开始,这种杀器,早已经失传了。

  而且陌刀极长,非身强体壮者不能操控。

  有历史专家曾经做过考证,在唐朝,华夏儿郎的平均身高,在一米八左右,到了宋,就成了一米七,而经过了蒙元的压迫,到了明代,男人的平均身高,只在一米六左右。

  虽然不是没有李元庆这种异类,但人数实在是太少,即便现在有大批陌刀,李元庆若想组建这样一只重甲兵,也是太过困难。

  “陌刀自然不错。只是,以我们现在的实力,难啊。”李元庆缓缓叹息一声。

  不说以上这些困难,即便现在到了明末,冶炼技术已经有了很大提高,但想要打制成批量的陌刀,恐怕,朝廷都不一定能负担起这种财政压力,更不要提李元庆这立足还未稳的小军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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