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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金回子、刘辉一行人快步离去,李元庆慢慢品了一口酒,点燃了一颗雪茄。
毁灭一样东西,永远比创造、或者说维持这样东西,要来的简单百倍。
一刀切掉了脑袋、一把火烧了便是,一了百了,简单爽快。
但~~,在很大程度上来讲,这也是每当朝代末世,蜂拥而起的农民军起义,对整个世界造成的危害,怕是要比之前还甚。
当然,破后而立,不破不立。
若是没有这个汹涌而起的大潮,那些既得利益阶层的权贵们,肯定也不可能会甘心、白白的把他们嘴里的利益吐出来。
就像是此时李元庆这个状态。
一方面,他希望大明的朝堂继续波动,波动的越大越好,因为,只有有了这些波动,他才会有一飞冲天、鲤鱼跃龙门的机会!
但~,另一方面,李元庆却又希望,这波动,最好能在他可控、或者说可以引导的一个范围之内,因为~,华夏民族到了此时,受到的创伤,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啊……
就像是行走在钢丝绳上的舞者。
李元庆不仅要保证他和他麾下弟兄们的利益,更要尽可能保全整个华夏民族的利益。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啊。
此时的刘辉。
他虽然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小人物,而他的本事,在豪门大户看来,简直是下九流、烂泥扶不上墙,但对李元庆而言,但凡是有本事之人,都是可用的人才。
就算是其在大明内部没有用武之地,但~,到了整个世界的舞台,他还会没有用武之地么?
李元庆没有碰到则已,但既然他碰到了,就必定要尽力去试一下,做一做挽救的措施,无非就是消耗他的一点点精力,浪费一些时间而已。
就如同是后世最为暴利的那些什么天使、魔鬼之类的投资人生意……
现在来看,李元庆对刘辉的这‘买卖’,不说是赚的瓢满钵满吧,至少,他已经多了一个听话又好使的小弟。
这时,窗外的雨势已经小了不少。
李元庆有些疲惫的舒展了一下手脚,也想起来之前被金回子派人从长生岛大酒楼接回来的小雨和芍药。
片刻,李元庆一笑,大步来到了隔壁不远、他内书房边上的小隔间。
果然,小雨和芍药都还在这里眼巴巴的等着。
只不过,两个小丫头已经困的不行,依偎在彼此身上,已经睡着了。
李元庆不由露出了一丝柔和的笑意,先抱起小雨,将她放到了旁边的简易小床上,在她的俏脸上亲了一下,替她盖好了毛毯。
小雨睡的正香甜,感受着李元庆有些灼热的气息,她有些不自禁的皱了皱眉小巧的瑶鼻,却是转过了身,又睡过去。
李元庆的笑意不由更甚,这个青涩的小丫头,还真是惹人心疼啊。
将小雨这边安顿好,李元庆又过去抱芍药。
芍药比小雨要稍稍丰满一些,但却绝不是胖,与小雨的青涩稚嫩相比,芍药的娇躯上,手感就要好上不少了。
但李元庆刚刚抱起芍药,她长长的睫毛却是微微颤动起来,小手下示意的缠绕住了李元庆的脖颈。
李元庆不由低低一笑:“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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