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东部,一所高中的活动室里,几个年轻人聚在一起。
鼓、吉他、键盘、贝斯,外加手中卷着一本书充当话筒的主唱,很显然,这是一个由高中生组成的乐队。
或许是年龄的缘故,主唱的声音很柔和,以摇滚乐的标准而言,可以说是有些娘炮。
“我空虚的心,心,心,心,心”
“在我的心里,心里,心里,心里,心里”
“她起了疑心。”
“x光,x光,x光,x光”
歌声有一种魔性洗脑的感觉,让人一听就停不下来,脑海中不断回响着单调而重复的旋律和歌词。
“住口,威克斯!”
鼓手第一个忍不下去,将鼓棒砸到主唱的身上,破口大骂道:“这是哪个沙雕写的歌?简直太逊了!拜托,我们的目标可是要成为drkness那样伟大的乐队,能不能有点品位?!”
drkness乐队,是几个年轻人共同的偶像。
也正是因为这一共同爱好,才会有了这支乐队的成立。
吉他手弱弱地插话道:“但是托马斯,我们只是一个校园乐队,明年毕业以后就要解散了。”
至于自己写歌的水平,吉他手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过去。
“而且雨果的技术简直太蛇皮了,只会撸三和弦!”主唱将枪口对准了开口帮自己的吉他手。
“同意!”
贝斯手附和着主唱的观点。
“贾维斯,你给我闭嘴!”吉他手立即炸毛,大叫道:“贝斯手没有权利插话!”
“可是”
贝斯手不忿地说道:“drkness的bss就是弹贝斯的。”
“喂,你们几个别吵!”
还是鼓手的嗓门最大,压下了其他人吵闹的声音,大声道:“我觉得我们应该正式成立一支乐队,签约经纪公司和唱片公司,推出专辑!我觉得我们会成为大明星的,就像drkness那样!”
“可是,学业怎么办?我已经拿到了普林斯顿的ffer,如果放弃读大学,我爸爸绝对会打断我的腿。”
键盘手带着厚厚的眼镜,一副书呆子气十足的模样。
顺带一提,这家伙,是乐队实在找不到键盘手的情况下,从钢琴社团里硬拉过来的。
“威尔,你给我闭嘴!”
鼓手托马斯是校足球队的四分卫,身强体壮,性格也十分霸道。
如果“讲道理”没有效果,这家伙会换一个方式,用拳头说服任何需要说服的人。
示威性地晃了晃拳头,所有人立即安静了下来。
托马斯满意地笑了笑,说道:“我们必须成立一支乐队,不是只在高中里玩几年社团的校园乐队,我是说真正的摇滚乐队,进军娱乐圈,成为大明星的那种!”
“好吧,我们要成为大明星。”
在拳头的威胁下,吉他手雨果决定乖乖听话,问道:“我们该做什么风格的摇滚?像drkness那样?”
“我倒是想这么做,但是你们有那个水平吗?看看你写的歌,都是些什么狗屁玩意?”
托马斯乱骂了一通,才说道:“鉴于雨果的吉他弹得太烂,我决定,我们专精于朋克摇滚。”
雨果气得脸都白了,但看了看自己的小身板,决定闭上嘴,不跟托马斯这个憨货计较。
主唱威克斯耸了耸肩,问道:“好吧,朋克摇滚,然后呢?”
“还能有什么然后?签约经纪公司,签约唱片公司,推出专辑,然后成为大明星。很简单,不是吗?”
托马斯又摇晃起自己的拳头,似乎是在说,如果你敢反驳,我就打死你。
键盘手威尔的眼神不太好,明显没看到托马斯充满威胁意味的动作。
举起手,犹豫着说道:“我想威克斯的意思是,我们要怎么说服经纪公司和唱片公司,让他们决定签下我们?”
“谢特,如果什么都要我来解决的话,要你们干什么?”
托马斯硕大的手掌重重地拍在威尔的肩膀上,很“友好”地说道:“我觉得这个问题你一定有办法,对不对?”
威尔被拍的站都站不稳,脸色惨白,连声道:“我听说有一家叫做西奥多杰克逊的经纪公司这几年开发出很多新人,据说drkness的罗杰就是和他们公司签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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