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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六十三章 按罪论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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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楷沉吟一会,点点头道:“朕明白了,虽然立法院没有干预审理的权力,但是拥有了旁听权和能够直接上书朝廷的权力,就能够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李奇颔首道:“皇上圣明,正是此理,其实我朝早已经有了监察机构,就是御史台,不过御史台必须的扩大,建立严格的监察程序,起到全面监察的作用,立法院、御史台、司法院,三者相互牵制,相互合作,以此来减少冤案的发生。”

  赵楷嗯了一声,道:“这主意倒是不错,但是第二点了,特别是那些达官贵人,他们同样可以利用这一条律法来脱罪。”

  李奇道:“这就是司法院和他们的博弈了,看谁更加聪明,如果他们不相互勾结,仅仅是凭借律法来脱罪,那我还得跟他们说一声佩服,这无话可说,律法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既然律法不能判你有罪,你就是无罪的,那么立法院就该从中反思了,争取完善律法,朝廷要防止的是官员的相互勾结,依靠别的手段来脱罪,这就是违法的。

  然而,立法院同样能够起到震慑的作用,因为立法院的组成,官员只在少数,多半都是由百姓组成的,而且每年或者每两年更换一次,这样就能杜绝其它部门与立法院勾结,另外还有提刑司,御史台等司法和监察机构,他们想要官官相护,可就得多多掂量一下了,而且立法院还可针对官员知法犯法提高惩罚,以此来威慑这些人。

  而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这会让很多百姓免受冤狱之灾,其利远胜于弊。以此律法来作为立法院的标志,这能获得不少百姓的支持,朝廷还能借用立法院推广律法,让百姓对此熟知,关于律法推广方面,微臣还打算借用讼师来帮助朝廷推广,不过这都是要等立法院成立之后再做商谈了。”

  赵楷可不是一个糊涂皇帝,反而他是非常聪明的,他在听得过程中也在思考李奇的话,面色渐渐变得有些缓和,显然他也觉得李奇的话非常有道理,冤案的发生往往就是暴动的根源,当一桩桩冤案逼着百姓走投无路,那么就只有起义了,但是冤案跟统治者的利益多半不是相向而行的,当然,宋徽宗这种奇葩皇帝属于例外,宋徽宗在位时,就是冤案的制造者,因为他最喜欢审案了,但即便是宋徽宗在位期间,其中很多的冤案都与他的利益不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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