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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论律师说服法官的难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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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重点,你有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的?”

  郝好:“你看啊,这套房子他们已经购买了六年了,六年来,他们从来没有说过产权的事情。可现在一遇到法院的执行,立刻就开始说起产权问题了,这中间难道没有一点问题吗?”

  孙丽美:“人们没有主张权利,并不代表认可房子的归属对吧?如果不是你们申请执行,可能人家一辈子都不谈这个事情呢?这个理由不成立。”

  郝好知道麻烦了,如果说之前由合议庭合议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韩城金融担保公司以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还有一定可能的话。那么,现在这种可能性正在降低。

  原因实在是太简单的,因为郝好刚才提到的虚假诉讼,而郝好又拿不出相应的证据或者适当的理由。

  这就会给法官一个印象,郝好是在搅局。如此一来,孙丽美就会慎重考虑让韩城金融担保公司参与案件的问题。这一慎重,往往代表着希望的渺茫。

  如果是别人,通过关系做通主审法官的工作,先让韩城金融担保公司参与诉讼再说。但根据孙建军反馈的信息,这个孙丽美是个原则性非常强的法官,找人不但帮不上忙,反而可能会坏事。

  急切间,郝好又扔出了一个想法。

  “孙法官,要不这样,何岚与刘小天的案子是不是虚假诉讼,其实只要鉴定一下他们之间那份所谓的财产归属协议就可以了。他们结婚有六七年了,如果真是结婚前或者刚结婚时订立的,我无话可说。可如果是新签的,很容易就可以鉴定出来。”

  郝好的提议,其实是他把准备在法庭上使用的招数给提前拿了出来。

  没办法了,如果法庭没有同意韩城金融担保公司参与诉讼,即使准备的再好也是没有用的。还不如现在就拿出来,能拖一时是一时了。

  孙丽美一时有些犹豫。

  她想了好一会儿,这才说道:“开庭时,你带着委托手续过来,如果合议庭同意你们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你再提鉴定的事儿。如果合议庭不同意,我会进行鉴定的。”

  孙丽美的话,让郝好心顿时放了下来。事情终于有了转机,然后就是想办法拖延的事情了。

  ——————

  郝好刚一走出商城区法院,手机又响了。

  电话是许自强打来的,“四哥,我帮你确定了,何岚诉刘小天不动产所有权确认纠纷,在商城区法院民一庭,主办人叫孙丽美,一个原则性特别强的人。和她打交道时,一定要注意策略。”

  消息来得有点晚,但郝好还是很感谢许自强的付出,跨地区、跨部门向一个基层法院了解一起普通民事案件的情况,不知道他要在这里面付出多少人情。

  “多谢了,周六多敬你几杯酒。”郝好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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