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首,《抗争》。”
马歇尔比了个手势,回头看到挎着古典吉他上来的一个老人,愣了一下。
他马上认出,这就是曾经带着惩戒骑士追捕自己的神殿主教莫里森。
莫里森来这里做什么?
难道是找茬的?
他回头看去,当看到下方老神在在的马修,马修面带笑容,对他微微点头。
看起来没事。
不论如何,不能影响首次演唱会。
他深吸一口气,闭上眼沉入情绪,双手握着巫师杖麦克风:“正当我睁开双眼踏入这个世界妈妈给我生命现在让我自生自灭……”
后面的弗朗茨倒是完全沉浸在现场,双手挥舞快速打鼓,疯狂甩动自己的方便面脑袋。
奥黛丽也是在肌肉记忆一样伴奏。
唯一格格不入的是莫里森。
他看过曲谱,客观来说,谱子的节奏毫无问题,只是没想到唱出来是这样一种方式。
说唱对这个时代的听众来说还是有些新奇先锋。
莫里森收敛心神,奥黛丽也是吉他手,她的伴奏音很慢,那么为了增加层次感,自己就必须将速度提起来,以符合快节奏的击打感。
老人手指快速拨动琴弦,激烈到甚至有些刺耳的高频音,在这首歌里好无突兀,完美契合。
比起前面那些歌,《抗争》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密集故事性和强烈的情绪起伏,一瞬间就将台下观众全部拉住。
令人窒息的节奏感和写实对抗,在这一刻融为一个整体,让所有人听着听着,忍不住哇地喊出声。
观众们的欢呼和惊叹,把舞台的气氛进一步推向高峰。
主唱马歇尔早已陷入了那过去的情景,彻底忘记了周围一切。
“你可曾困惑在你身旁谁是敌是友
对你落井下石的可能就是你的挚友
你可曾经历当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
平常跟你称兄道弟的人都突然失踪”
鼓声成雨,吉他惊雷。
歌手抑扬顿挫的说唱响彻四方。
音乐独有的力量彻底笼罩了整个北方剧场。
莫里森疯狂弹奏着吉他,过于投入,让他脑袋不停摆动,老人跟随旋律在运动。
因为音乐旋律融入了巫术,所以演奏时,台上开始放光,并且变得充满热力,让观众们又是一阵惊呼。
一曲完毕。
莫里森弹完最后一个调子,大口喘气。
所有人都站起来,疯狂鼓掌呐喊!
后台,南方乐团众人陷入了死寂。
团长不由自主第一个鼓掌,所有人都开始跟随鼓掌。
身体不会说谎,哪怕再不愿意承认这来自北方乐团,但他们一个个呼吸沉重,大汗淋漓,眼里闪烁着从未有的光彩,仿佛经历了一场从未有过的奇妙冒险。
团长深吸一口气,看向舞台上鞠躬的乐队四人组:“他们……从此之后,应该会变成新的音乐标准。”
实力在伯仲之间,彼此会不服,但差距过大,只会让人比较的欲望都消失。
任何搞艺术的,不论是音乐还是文学,或许自己无法创造出优秀的作品,但大多从业者艺术审美都是在线的,或者说,哪怕不会谱曲唱歌的人,也能知道什么是好歌,什么好听。
这就是普世美学。
在它面前,没有人能够抗拒。
本章节尚未完结,共3页当前第1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