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克雷顿在街上遇到了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这人人高马大,却不肯干活,坐在街边乞讨。这让克雷顿觉得不可思议,路过时多看了一眼。
结果对方一下子跑过来,吸了吸鼻子:“你是不是叫克雷顿,住在渔村,喜欢捣鼓珊瑚和海草,还把很多小树苗挖出来种到家门口?”
克雷顿惊了,这些陈年旧事不应该有人知道才对。
“我是内瑟斯啊,内瑟斯!”对方指着自己的脸说:“你忘了吗?就是那个胖小子,你喜欢捣鼓不能动的花草,我喜欢养能动的螃蟹,结果我的螃蟹被你抓去煮了吃了,忘了吗?”
克雷顿愣在当场。
这一段童年经历只有他和内瑟斯知道,其他人绝不可能晓得。
内瑟斯告诉他,自己当年被海浪卷走,他拼命在海上扑腾,也以为死定了,结果遇到了一条狗。那条狗浑身毛发脏不垃圾的,灰扑扑的,在水里刨来刨去,在风浪里如履平地。
于是内瑟斯就奋力抱住了那条狗,这狗试图挣脱他,一人一狗在海里大战,内瑟斯为了活命管不了那么多,牙齿死死咬着狗头,双手锁喉,最后一人一狗只能罢手。于是他就抱着这条狗在海上流浪,狗总能游,内瑟斯总能找到鱼和贝类。
后来终于上岸,这条狗也就跟在内瑟斯身后,他们变成了一种奇特的伙伴。
“反正我觉得,这里有吃有喝,还跑去庄园干嘛?”内瑟斯扭了扭肩膀,他壮硕的身体把黑礼服绷紧,整个人看起来更加强壮。
“不一样的。”克雷顿劝说:“这里只是俾斯麦庄园的一个商店而已,就有这种待遇。我去过庄园,里面的平民生活得不比贵族差,有自己的房子,食物多样而美味,他们还有相当不错的薪水,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儿……”
“你去那里正好,他们肯定需要有人来放牛放羊。你的那条狗,杰凯尔不是也非常会驯养动物吗?”
“话是这么说……”
内瑟斯吹了个口哨,朝远处丢出一根鸡骨头。
从商店后面遛出一道身影,一条身长一尺五的大狗窜出来,张嘴稳稳接住,上下颚一张一合啃咬起来。
杰凯尔皮毛短而粗糙,整体呈淡黄色,毛端为褐色,四肢细长,脚掌宽厚,牙齿弯曲,嘴长而窄,耳朵又大又尖。
克雷顿一直觉得,它就是一头大胡狼,结果内瑟斯硬要坚持说是狗,他也没辙。
这条大狗迅速将肉用牙齿剃光,这才抬起头,期待地看着克雷顿。
克雷顿将盘子里的骨头都丢给它。
收拾从后门离店时,克雷顿看到一个佩戴圆眼阔鼻青铜面具的男子,对方直勾勾盯着直营店。
杰凯尔对着他汪汪两声,龇牙咧嘴,警告他走开。
青铜面具男子哼了一声:“臭狗!”
克雷顿很想纠正他:“这是胡狼,胡狼啊,不是狗,不是汪汪叫就是狗!”
和克雷顿两人一狗擦肩而过,青铜男子才掀开面具的一角,露出下面局部被烧伤的皮肤。
斯派德透了口气,又盖上面具,满肚子牢骚。
你说我好好的一个吟游诗人,怎么就变成了三面间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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