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来了江南,便再也没见过那样凄美萧瑟的秋,黄叶毫无顾及地落,一大片一大片,西风带着凉,让虚弱的人一时禁不住那壮阔里的寂寥。
儿时常一个人赶一群羊,坐在石头堆上,时而看看太阳,时而看会儿书。羊儿很乖,收割后的麦田很宽广,足够羊儿来回跑。渴了就跑去菜地里摘几颗西红柿,二宫的西红柿很好吃,随便擦一擦三两口就吃完了。我专挑选外表看起来有点儿亮晶晶,一口咬下去很沙很酸酸甜甜的那种,熟透了的皮和果肉分得开,特别好剥皮,边吃边把皮留下来扔进地里做肥料。秋日的傍晚,一阵阵凉风吹过,心尖儿上也冷飕飕的,可潇洒。
有一年,具体是哪一年记不清了,只有那条为摘西红柿而一次次走过的地埂,地埂旁边常年被长势茂盛的青草遮蔽起来的沟渠,十分清晰地印在我的记忆里。那年爷爷家引进了新品种,橙色的西红柿。每次去摘菜,我就爱跑进邻边地里摘几颗出来,边走边吃。这种西红柿不会一口咬下去有豆沙包的口感,果肉生得紧实,也不似那种紫粉色的容易剥掉外皮,也不是特别酸,味道稍微偏甜一些。吃着吃着便举起手里的果实跟妈妈招摇,“妈。你看橙色的,我们家什么时候也种橙色呀?”“明年种。”“但是橙色的好好看啊,超级特别。”八月的傍晚,秋高气爽,空气里瓢着瓜果的香味儿,也飘着西风的清凉。妈在前边拎着框在地埂上走,粉色的头巾随着风摆,地埂上的草也随着风摆,我跟在后边时而远时而近,一路跑一路停,好不自在。
妈妈过段时间就会去地里摘菜,她摘豇豆我就摘豇豆叶,豇豆叶是桃心形的,一片一片可以粘在裙子上。“妈,你看这样好看吗?我自己设计的。”妈摘着她的豇豆,“好看好看。” “我也觉得特别好看呢,我要回去给我爸看。”于是一路走,一路掉,赶回到家的时候,那些准备好的豇豆叶早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玉米杆青翠的时候就被收走了。地上聚好多好多人,把一个大货车装得老高老高了,有一幢房子那么高。爸站在车顶上拉绳子,我好不容易找到这个地方,大老远在地埂上就边跑边喊,“爸爸!爸爸! ”爸总能一下就听得出是我的声音,大老远朝我招手,“亚茹,慢点跑,小心苞米杆茬子。”爸就站在一大摞装好的玉米杆上喊,精神抖擞。我于是放慢脚步,绕开玉米杆茬一步一步走过去。那时候到地上,吃锅盔喝凉茶,对跑了一路的我来说,真的是人间美味。吃饱了喝足了,之后到处转转,看玉米数云朵,等着爸爸妈妈收工后一起回家。
双双比我早出生两个月,她家离我家只有三分钟的路程,因而她成为了我整个童年时期最好的玩伴。双双家有一大群山羊,每次太阳落山那会儿都有羊群挤满了路,像是天上的云硬挤着落在这个村庄里本不宽敞的马路上了。就这么把我挡在路边等了好一阵儿了,羊儿们挨着挤着往前走,我就站下来看着它们走,白花花一大片似乎看不到边了。一家一家的羊群赶过去,后边有一个白胡子留得老长的牧羊人,骑着毛驴挥着鞭子,好不威风。
冬天天寒,饭后我总喜欢跑去双双家看小羊羔。她家有好几个羊圈,一个羊圈给长胡子公羊,一个羊圈给有奶水的母羊,一个羊圈给出生一两周的羊羔子,一个羊圈给一些出生后就比较瘦弱四肢用不上力暂时还站不起来的小羊和它的妈妈,另一个最大的羊圈用来合伙吃干草。太阳快落山那会儿成群的养儿从隔壁上觅食回来,双双的父亲就站在草棚上投下几捆干草以及玉米杆,然后爬梯子下来在成群的羊堆里把干草打散,以便羊羊有份。一些刚生完小羊羔的母羊会习惯性地停在门前马路上等着进食玉米粒,双双妈会端着棚子去柏油路上撒玉米粒,不是像喂鸡喂鸭喂小鸟那天女散花般扬手一扔,而是撒成一长条,撒的多少也都在心里有一个固定指标。
羊妈妈们就会站成一排吃玉米粒,这时候小羊羔子都会被放出圈来,它们会直奔向自己的羊妈妈。有混玉米粒吃的长角公羊,会在吃饭前被拎着角拎进公羊圈,公羊在寒冬时节是少有干草吃的,它们白天需要在隔壁上找到足够的食物。当然也有偷奶吃的小羊,有一两只出生较早长得茁壮肚子圆鼓鼓还格外跳腾的羊羔,就是先吃完自家羊妈妈的奶又跑去吃别家的,个别的羊妈妈性格温顺不认生,就让这捣蛋鬼得逞了。而双双的双亲在此时就会来回巡视,时候有哪只捣蛋鬼偷吃,定是会被揪出来。因为每个小羊在出生之后脖子上都戴了不同花色的布条,和它们羊妈妈角上的布条一致。另外,自己找不到妈妈吃不到奶的小羊羔这时候就需要一些帮助了。
双双爸有着北方男人的那种壮硕,但他两个脸蛋红红的,有总爱笑,所以我并不怕他。他总是乐呵呵说我长得乖巧,就跟他自家女儿似的。他也总夸我学习成绩优异,我总觉得他的夸奖比我母亲给的夸奖次数更多些。
寒冬里的牧羊人家,我们村牧羊数最多的也就属双双家了。尤其快过年那阵,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将好吃的的摆出来,她家也是,从早到晚的烧旺炉火,炖煮美食。不论何时踏着厚厚的白雪去找她玩耍,一进门随着一阵温馨的暖意而来的,还有醇香奶茶、大盘卤肉的香味。
等春天到了,我便会跑去陈家杏树园采花、拔草、捉蝴蝶、看云朵。那时候陈家园子没有围栏,杏树下长满了浓密的矮种青草,小孩子在上面跑来跑去,要比在戈壁滩上跑来跑去舒服得多。陈家园子有一头大毛驴,这几天多了一个小家伙,它脖颈上没栓绳子,虽能来去自如但绝对跟着妈妈不会离远。我就悄悄靠近过去,它没看我,我搉一根杏树枝,伸到它面前,“小家伙,你吃杏树叶吗?太高了你够不到,你尝尝吧,可好吃了。”它没怕我,靠近过来吃杏树叶,我直愣愣看着它,心里可开心,但还是要保持冷静不能吓到它。瞧到它两只长长的耳朵,毛茸茸的,我便伸出另一只手想要摸一下,它一个机灵就跑远了。大毛驴很乖,一点不怕我,那我摸摸大毛驴吧,“吃草草。”
回家路上有一个小山坡,每到春天都开满白色的花朵,小伙伴说那是臭臭花,一点儿也不香。但我觉着挺好看,虽然不香,带点草的味道,但也很不错啊,开满一整个小山坡,功不可没,着实可以讨我喜欢了。
“我不想再过这种靠着补助而持续的生活。”我该如何继续前行?
走在路上,刚经过几个可爱的小朋友身边,又正好正迎面而来一对年轻夫妇,他们在谈论宝宝。“宝宝呢?” “宝宝在后面。” 我正想着,那几个小朋友好可爱的,他们也好幸福啊。年轻女士朝后走过去,我也顺势看过去,她对着一位十七八岁的女生说:“宝宝待会儿自己去吃晚饭。”一时没反应过来的我心中疑虑,“他们孩子这么大了?”一回头正对上那位男士用非常诧异的眼神,我心中也一惊,转念,别如此吃惊,“宝宝”是那个女生的名字吧。
如果觉到自己被打扰了,那也定是自己心里有过他。
看了以前用你的小号给他的留言,我当时是把你当最好的朋友,自认为你不会介意。但就是因为从来没学会换位思考,才惹了那么多祸端,真是难为你了。前几天吕俊突然找我,说他在广州离我近,有什么事儿都可以找他,我还有点儿疏离的感觉。初中同学都没再联系了,但在我心里,你一直是那个会给我讲英语题,带给我很多欢乐的Seven,是我初中最好的朋友。我知道你有什么不满都不会说,但我是该对自己情志不足的幼稚行为表示歉意。
秋日的雨,来也急,去也急
要离开他们用一生坚守的土地
都是因为你站在我旁边我才给你拍这么多照片的
在感情上依然迷恋在理智上予以鄙视的男人
再见是双目含泪
再见时暗潮汹涌
我是你轻易就放手的人
我是你此生不再记得的人
我是你爱过的千千万万女孩之一
而你,你是我用尽力气去爱的人
你的身影始终不曾从我的心尖抚去,
你的专业、爱好,我为你而做的选择,
影响仍在,于记忆里深藏,掩埋。
还记得我第一次尝试写诗的时候,仅仅是想给学音乐的他填词,他的离开成就了我为之骄傲的近十首诗,我倒是该为之而骄傲了吗?
其实我也没有做好准备
做一个完美恋人,
他就那么不经意的闯进我的生命——
往后余生,我懂了,你却不再在身边了。
全当是不甘心,这次放手,不是一天两天,是再认真不过。
就算我这样守着,每天每天睡不着,也不会有任何改变了,忘了他,忘了所有约定,是最好。一生,最纯洁的热情,只够给予一人,所有有关于他的情绪,都已化成文字,沉寂在书页里了。
直言不讳,我很想开撕,然后结果就皆大欢喜了,但我还是没选择这么做。我知道你第一反应是“没什么话和你说”。我不想把自己懦弱无言情绪失控附加到他人身上,我是该警告我自己小心提防,别农夫救蛇。
看完《“堕落”还是抗争:玛吉、苔丝,嘉莉妹妹之比较研究》,深感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不明白什么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女性普遍的痛,或者,我好像并不知道何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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