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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1/3)

章节不对?章节无内容?换源看看: 晋江文学
  当看到这条热搜时,网上评论迅速炸了。

  【怕不是疯了,这年头小三都这么不要脸,假装轻生博取同情不够,现在还搞律师函警告】

  【楼上的纠正一下,是阮瞳疯狂骚扰我们叶哲,叶哲并没有出轨。这件事有错也是阮瞳一个人的错,我们叶哲也是受害者】

  网友们大多都是立场中立的普通人,所以就对小三这种生物特别厌恨,无法容忍。

  何况叶哲是圈内一线男演员,路人缘比阮瞳强大,哪怕在这种关头依然有不少死忠粉支持。

  她们一边喊着‘叶哲一定是被对家陷害了’、‘阮瞳太能倒贴,哥哥只是不会拒绝人’‘我家叶哲太善良都是阮瞳不要脸’。

  一边冲向微博、贴吧、粉丝群,四处控评抹黑,把所有罪状都推在阮瞳身上。

  舆论加粉丝的控评,再加上叶哲的未婚妻洛诗在双方父母的劝说下,选择了相信和原谅叶哲。

  这样一来,哪怕阮瞳这边在这时候爆出起诉传闻,网络上依旧有许多不相信和质疑的声音。

  叶哲的粉丝不会给阮瞳‘拉踩’他们的机会,立刻跑去这条热搜下解释。

  【娱乐圈这种骚操作见多了,名誉权一告一个准根本证明不了什么,大家不要被这种手段骗了】

  【我们哥哥也不是没有当过被告,有的人就是喜欢打着法律的幌子吓唬人。阮瞳不就仗着自己脸好看为所欲为嘛,求求宁快点糊了吧】

  【洗白套路而已,大家放心最多律师函警告】

  【被告??你们没看阮瞳的微博?叶哲家粉丝是不是还没弄清事实,这次叶哲不是被告,而是被告人。】

  忽然,一条网友的科普评论被顶了上来。

  下面立刻有人问。

  【法盲表示不懂,被告人和被告有什么区别?】

  【被告是民事诉讼的称呼,被告人是刑事诉讼的称呼。换句话说,叶哲这次摊上的是刑事案件。作为吃瓜网友不知道这件事谁对谁错,但是阮瞳敢以刑事自诉的方式去告叶哲,应该是有底气的。】

  叶哲的粉丝和其他吃瓜网友:刑事自诉,又是什么玩意儿???

  直到这时,叶哲的粉丝才发现事情好像超过了他们的意料。

  许多原本认为阮瞳只是用法律幌子来虚张声势的网友,这时候也从这条法律科普摸到了阮瞳的微博下。

  原来,十分钟之前阮瞳登录后台,发了一条微博。

  这是继阮瞳和叶哲的丑闻曝光后,她第一次登录自己的微博,亲自澄清。

  阮瞳V:刑事自诉状已经递交法院受理,我们法院见@叶哲V[照片]

  后面的配图照片,是法院传票以及受理案件通知书。

  【女鹅终于发微博了!】

  【天啊,好担心姐姐会出事,这是反击的信号吧,看到姐姐站出来反击我就放心了】

  【我就知道瞳瞳不会让我失望,支持瞳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那个,打扰一下……有没有人能给我科普一下,什么是刑事自诉?[抠鼻]】

  【这里科普一下,刑事自诉是指区别于检察院提起公诉,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刑事案件。总之就是,叶哲摊上的是刑事案件。】

  【根据贴图里的信息看,阮瞳这次告的叶哲诽谤罪。如果罪名成立,依照刑法,叶哲最高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卧槽,那就是法制咖?!】

  一轮科普下来,阮瞳粉丝顿时欢欣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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