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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我不认识林可那个混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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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历史轨迹,也大半相似。

  说似是而非,毕竟此处非彼处。ii

  小小的蝴蝶翅膀扇动,都能带来极大的不同。

  蔚蓝星的魔都,与地球上的魔都,在细节处,有太多不一样。

  “我们不一样不一样……”杜采歌轻轻唱了起来。

  地球上,2008年,是首都举办奥运会的那一年。

  那一年,有太多值得铭记的。

  对杜采歌来说,那一年他还在大学校园里,作为一名新生,肆意地享受着青春,理想,激情,爱恋……

  而在穿越到这蔚蓝星的2008年,杜采歌已经是34岁的大叔,尘满面、鬓微霜,家徒四壁,半生飘零,一事无成。

  “我们不一样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境遇……”

  姜佑曦频频回头,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杜哥,这是你的新歌?”ii

  杜采歌这才醒觉。他对姜佑曦,根本谈不上信任或是不信任,因为两人本质上还是陌生人。

  在陌生人面前唱新歌,真的很不应该,以后必须注意这些细节。

  沉吟了片刻,他点点头,坦然说“是啊,瞎写的,让你见笑了。”

  “挺有意思的歌,朗朗上口,感觉很容易流行起来,”姜佑曦眼神清澈,带着羡慕,“杜哥你太有才华了。”

  没错,我是个有才华的搬运工。

  过了会,到了地头,姜佑曦泊好车。

  这地方不算闹市区,但是地理位置并不偏僻,在这里开茶馆,估计很难盈利,能少亏点就不错了。

  在这开茶馆的人,肯定不是为了恰饭,那是真爱。ii

  杜采歌跟着姜佑曦进电梯,上到三楼。走入茶馆,发现这里布置得古色古香,桌椅、各种陈设,都颇有韵味。悠扬的古筝曲在室内回荡。

  此时茶馆里只有个客人,分散坐着,小声交谈。

  杜采歌和姜佑曦也坐下后,再一看菜单,那些单品的价格,呵呵,这些韵味的代价不低。

  “杜哥你喝什么茶?”

  “金骏眉吧。”

  “我要一杯乌龙。”

  点好以后,两人随意地聊着。

  不经意间,就有清秀的女服务员端上茶,身段款款,用吴侬软语说“请慢用。”

  那滋味,非常到位。

  而被茶香熏陶,被水汽一蒸,姜佑曦越发显得明眸皓齿。尽管杜采歌不喜欢流量,不喜欢小鲜肉,也不得不承认,姜佑曦确实俊美。

  他却不知道,姜佑曦此时也在心里赞叹。杜哥虽然一直低调,但却是这个圈子公认的神仙颜值。尽管杜哥之前遭遇了很多不幸,而且毕竟年齿渐长,须发半白,显得有些沧桑,却也是独具魅力。

  杜采歌和小鲜肉聊了几句,似是不经意地问道“上次你帮了我大忙,说真的,我不喜欢欠别人人情,有什么我可以回报的?”

  姜佑曦笑嘻嘻地说“杜哥,看你说的,你陪我喝茶,就是给我最大的回报了。”

  杜采歌眉毛挑了挑,“不至于吧。”

  姜佑曦仍然笑嘻嘻的,但眼神却是很认真“杜哥,我和你交往呢,要说完全没有功利心,那也不现实。但是请你相信,很多年前,你就是我的偶像,我一直渴望与你结交。”

  顿了顿,他低眉笑道“能和偶像一起喝茶,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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