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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结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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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忘内心奇怪:为什么秦岚不愿意去总部?顺带着袁忘也没有通知总部自己回来了。

  第二天下午,叶晚娘戴着太阳镜,着一顶大檐草帽进入豪华套房,秦岚上前迎接,一个满满的拥抱,如同思念主人的小狗:“老婆。”

  叶晚娘安慰一般拍拍秦岚的后背,轻拉开在秦岚脸颊上一吻,问:“进行到哪了?”

  这也行?袁忘一边看得目瞪口呆,你们不先把问题解决一下,就这么过去了?有意思。讲道理,叶晚娘让丈夫离开,自己带人抓捕莱蒙,等同是自己扛下所有的危险。结果不尽人意,秦岚很恼火在情理之中。现在……

  到底谁对谁错?好像不需要分对错。袁忘似乎领悟到了真谛,自己日常的无所谓更应该放在夫妻之中。过于较真细节与责任没有意义。诸如和米纱相处,自己就应该轻松一些,无所谓一些。因为自己神经绷太紧,导致两人气氛变得紧张。

  诸如秦岚这类死猪不怕开水烫,死赖一般的舔狗,反而容易制造夫妻之间和谐,轻松和愉快的气氛。当然,也需要叶晚娘通情达理,否则秦岚拥抱后,叶晚娘来一句:知道错了吗?知道错哪了吗?下次还敢吗?那就不好收拾了。

  话说秦岚不去总部,是不是不好意思在秦舒面前和叶晚娘这么腻歪?喂,你女儿是人,我们就不是?你女儿是单身狗,我们就不是吗?

  没空去考虑这些,秦岚已经把话题带到了案子中。

  这个案子矛盾点如同袁忘所说,别墅内没有第三人,不存在空降的可能,也不存在潜伏的可能,也不存在自杀的可能。如果不是冉月捅死白天豪,那就是鬼了。

  秦岚道:“唯一的可能,利用执法人员做掩护或者就是执法人员。”

  为保护住户隐私,监控不会覆盖到建筑内。监控就到别墅大门为止。案发之后,冉月报警,打开大门,警车等直接开到别墅主建筑门口。

  叶夜进行简单动画演示:“首先到的是一辆巡逻车,警察进入别墅内确认现场,而后一边控制和安抚冉月,一边呼叫警局增援。两分钟内警局陆续到达四辆车,其中一辆是法医车。犯罪实验室人还未到达,警察封锁现场,法医只能在一边等待。”

  叶夜:“报警时间是凌晨四点十分,犯罪实验室的人在四点四十分到达现场,拍摄现场,初步取证之后,法医入场。四点五十分,法医车离开。五点十五分,三名犯罪实验室的人初步取证后离开。五点二十分,最早到达的巡逻车离开。警局派遣的三辆便衣车都在现场,一直到早上六点四十分,联调局警探到达。七点,两辆便衣车离开。同时,三辆联调局汽车到达。七点二十分,最后一辆便衣车离开。”

  叶夜道:“经过确认,每辆车最少有两名执法人员。”

  秦岚道:“现在我们重新梳理案情。注意必然和偶然。白天豪日常有保镖跟随,除非和冉月单独相处。冉月生日,派对已经提前预定,可以预见到白天豪很可能会送冉月回家。这几乎是必然的,因为他们未婚,冉月的身边有狗仔,白天豪送冉月回家可以说是最好的行为。潜伏在冉月家是一个非常好的刺杀白天豪的计划。”

  秦岚:“从案发前证词看,白天豪有额外想法,他让自己司机开车送冉月的助理离开别墅。这不仅代表白天豪能和冉月单独相处,更代表狗仔无法确定白天豪是不是已经离开。”

  秦岚:“凶手第一计划是刺杀白天豪,而不是栽赃冉月。在条件允许下才会栽赃冉月。凶手知道附近有监控,他必须想出一个安全离开的计划。”

  秦岚:“凶手杀人之后,趁冉月醉酒进行了现场布置,过程大约需要10分钟到15分钟。白天豪死亡时间是三点三十分。接下来比较有意思,凶手为什么没有直接逃离现场?难道凶手一直等到冉月被尿憋醒发现尸体?”

  秦岚:“前面说白天豪留下或者在别墅逗留属于大概率事件。冉月半夜报警似乎属于小概率事件。这里我们要注意一个细节,冉月去洗手间之后,看见了床上白天豪的尸体。为什么冉月去洗手间时候没看见呢?回来就看见了呢?”

  袁忘回答:“凶手一直等待,等到冉月去洗手间,把尸体搬上床?”

  秦岚惊叹看袁忘:“你怎么混到侦探联盟的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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