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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选择的必要(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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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别看是郑礼在享受林雨樱的按摩,都舒服的快闭上眼了......如果他抬头看看林雨樱的眼神,就会知道处于危险边缘的是他。

  林雨樱摇了摇头,驱散了杂念。

  说好的慢慢相处,郑礼身边也没有其他女性,的确不用急.......咳,郑礼都回头看了,似乎都有点疑惑了,说正事吧。

  “.......现在和你契约后,补足了我的短板,也开启了更上一步的大门,之前的选择却再度浮现出来了,四条道路都挺有诱惑力的......”

  在林雨樱的叙述下,郑礼也很快知道了对方的选择。

  第一条道路,就是需要强力的能量产生的灵能器官,类似郑礼目标的那个自然龙晶.......这无疑,就是通往元素魔剑的道路。

  “这条,对我或许挺好的,但不适合你,我并不需要这样的选择。”

  郑礼思索了一下,决定将其的优先顺序排到最低。

  这摆在第一的道路,其实并不怎么适合林雨樱的体系,如果想当元素魔剑早就该入行了,现在拐入这条道路,无法是配合郑礼可能即将入手的雷电能力。

  再扩展一下,如果之前谋求什么雷神的神话生物的时候,她可以很自然的成为一张拼图。

  但这无疑也扼杀了雨樱作为魔剑的潜力,可以说是为剑主牺牲了自己,郑礼并不喜欢,也觉得不需要。

  事实上,他是真的不需要......成为元素魔剑最大的优势,无疑是可以导电、纳火、引水、凝冰,可以作为剑主的手臂延展扩大能量元素的攻击范畴。

  而如果没有这个能力.......呃,灵剑也是会痛的,烧伤、电伤自己的灵刃,简直蠢到爆。

  但郑礼有宙斯神权,他的肉体是可以吸收雷电的,灵刃被视作肉体的一部分,当然不会被电击。

  这个事实,已经在和刘卡特交手中验证过了,就是二十四镇守级别的雷电绝杀都对其无效,堪称规则意义上的超级雷免。

  郑礼自己想通了,把事实和林雨樱一说.......她直接去摸了摸电门,然后真的没有任何感觉。

  郑礼还给她展示了一下没有产生雷电能力,依旧能够使用神权的办法。

  “呃,看吧,亮了吧。”

  他一手摸着插座,一手握住灯泡的两极,那灯泡真的在手中亮了起来。

  雨樱饶有兴趣试了试,自己居然也可以做到,摸着开始发热的小灯泡。

  亮亮的圆圆的,在郑礼脑后发光,她捂嘴笑出声。

  在确定事实之后,林雨樱也不会矫情,浪费说不定最后一次的进化机会,直接将这个选项压倒了箱底。

  “第二条,就是增益我的刃体,增强我的独自作战能力,我个人并不怎么喜欢。”

  “这个可以有,我们列入优先考虑范畴。你现在是我们战团最强的,你的实力增强,等于整个团队的上限提高........呃,怎么嘟着嘴,我说错了?”

  觉醒的灵族,拥有自己的刃体(肉体),意识也以肉体为中心。

  但事实上,他们的本体依旧是灵刃,证据就是就算刃体死亡,灵刃也只是受到了重创,隔上一段时间(相当长),还是可以重组肉体的。

  但如果灵刃本身受损,就是直接打出,即使刃体完全无损,也是倒下暴毙的结果。

  也正是因此,灵族的刃体和真实的肉体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他们无法彻底将灵能器官融入体内,让其和自己的肉体一起成长,预设构建的灵能器官始终只是一种外挂部件。

  但和人类不同,他们类似阿特尔族的半硅基半炭基肉体,承载生物能的上限更高,甚至只是吃灵能就能不断增长肉体上限,对强力灵能器官并没有多大需求。

  在进化的道路上,拥有肉体的独行灵族和人类剑主,走的是相似甚至交叉的道路,但体现出来的,却有各种千丝万缕的区别。

  比如说,绝对不要和灵族以伤换伤,死的的绝对是你,也不要在没有强力灵能器官支持下,和灵族拼硬属性,那也是找死之道.....即使生物能相当,但你的肉体承载力是原不如对手的,表现出来的依旧是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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