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之中,太阳被群山遮住后,天色便昏暗下来,是以黑得比山外早,申时六刻,随着先生裴旻轻呼一声散学,朗朗书声骤停。
私塾内喧哗起来,旋即便见一群脱缰野马跑了出来。
哗啦啦啦一下,二三十个年龄不一的男童女童冲出课堂,女孩子结伴回家,男孩子则冲到江畔,来到滩口的上段水流平缓处,脱光衣服就往水里钻。
大多赤身裸体。
笑声荡漾在整个山谷里。
江边长大的孩子,谁还不是个浪里白条,就算山里下雨涨起铺盖水来,稍微警惕一点都能上岸。
先生裴旻手握戒尺负手从课堂里出来,看了看坐在树荫下看书的赵楚仙,道:“你去观里把我房间里那坛‘火烧刀’老酒抱下来,让小春取个野猪腿,我去河里抓几条鱼。”
除了清晨,三人的午饭晚饭基本都在私塾。
赵楚仙哦了一声。
今夜这么丰盛,还喝酒,先生是打算明日出山么。
略有伤感。
只得又上山下山一趟,约莫半个小时。
和程暖春回到私塾,先生已经抓了几条肥美鲫鱼,青衣江中长大的鱼分外活跃,可惜鱼篼里全是死鱼,赵楚仙端详鱼身,暗暗腹诽,先生这是用剑在浅滩上刺的罢。
你是剑圣啊,掉价了。
村里随便哪个男人,就是妇女们在滩口处,也能轻易抓着上水鱼。
让程暖春洗菜。
赵楚仙伶俐的将几尾肥美鲤鱼倒出来,又从厨房找了把尖刀,轻车熟路的将死鱼剖洗干净,然后将韭菜和辣椒切成碎末。
炊烟缭落……
裴旻欣慰的看着两个小孩在厨房里忙前忙后,从酒坛里倒了一壶酒,提着酒壶搬了个椅子惬意的坐在私塾前。
望着一江东去,天边霞光昏黄,河中小儿游荡,江山秀丽如人生悠长,转眼已是多少春秋,忍不住摇头晃脑吟了一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甚好。
诗很好,写诗的人也不错,才情纵横,一笔一墨之间大气磅礴,且又流淌着让人惊艳的浪漫,更有贵妃斟酒力士脱鞋的洒脱和狂放不羁。
不知在此间天下能否再见到他。
裴旻永远不会忘记他那句脍炙人口的诗。
天生我材必有用。
既然老天让我裴旻来到此间天下,那么就有让我出现在这片天下更大的意义——总不会只是让我来教赵楚仙成为一名沙场武将的罢。
回首看了一眼厨房里那个少年。
又一个弟子。
一场大火让他成了孤儿,被自己救下后,五岁的孩子变得沉默寡言,也就这些年话多了点,但又成熟得不像个少年,虽然诗词歌赋也未展露出惊艳才情,若是去参加科举,估摸着考不中进士,学习兵道也没甚天赋,成为乱世将军的希望不大。
最好的归宿或许是学了自己的剑,在此间天下当个游侠儿,可就算如此,只怕永远也达不到那个人的高度。
但自己还是喜欢这孩子。
话说,自己教书的水平也就那样,毕竟算不得真正的读书人。
若是写诗的那个人在就好了。
想了一阵,忽然自嘲笑了起来,提起酒壶猛灌了一口,喝酒喝酒,想这许多作甚,人生本不尽完美,哪能万般皆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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