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了程三郎那句话,尼玛有些不知道应该说些啥。
很快,又听到了程三郎开口言道。“不过,我很喜欢跟有野心的人打交道。”
“若是连这点野心也没有,怎么可能成功。”
程处弼看着这位高原大豪商尼玛,想不到,自己与他的缘分,在姚州的剑川城相遇之时,就已经注定了。
不说其他的,凭着他象雄国王族的身份,再加上他那富可敌国的豪商身家。
就已经让尼玛这家伙拥有了一个十分稳固的基本盘,若是再有大唐愿意出手相助。
程三郎觉得,那样一来,自己心心念念的高原双雄争霸内卷,指不定真的会成为现实。
唯一有个不太确定的因素,就是那个倒霉的象雄国主李迷夏,那个满脑子只有女人和肌肉的象雄国主。
这货要么就赶紧死翘翘,要么就直接失踪都行,这才最利于象雄国复兴。
偏偏这家伙还活着,还被吐蕃给囚禁起来,这才是最操蛋的。
不过,这样的小瑕疵,倒也无妨,那李迷夏也就是个倒霉催的,日后再想办法解决。
看是想办法救出来,还是直接让他成为象雄国的英雄,成为象雄国的无数英勇智士们追随和效法的英灵。
嗯,反正程三郎也就是自己想想,能不能成为现实不好说。
但是,对于尼玛这位在高原上左右逢缘的大豪商,程三郎觉得自己可以给他吃上一枚定心丸。
“尼玛,你会写字吗?”程处弼笑眯眯地看着尼玛。
尼玛点了点头,显得有些不太好意思地道。“小人只能说是粗通文墨而已,不知小程太保需要小人写些什么?”
“会写就好,来来来,那个邓称心,过来,你给我去后边,搞只羊宰了,接一盆血给接过来。”
“???”邓称心与尼玛一脸懵逼地看着程三郎。这是想要做甚?
就看到了刚刚吩咐完的程三郎眼珠子一转。
“羊血的味道较膻,容易让人看出破绽,要不你这样,再弄只兔子,还有一只鸡。
三种动物,每一种都要二两血,搅合在一起端过来。”
“公子,你这是要干嘛?”邓称心一脸懵逼地扫了一眼一旁同样也很懵逼的高原红男子尼玛。
有些不太理解自家三公子这是想要干嘛,三种血搅合在一起端上来,难不成这是高原纯爷们的一种饮料?
“当然是请这位尼玛大掌柜,为他们的象雄国国主李迷夏代写一封血书。”
“!!!”尼玛眼珠子陡然瞪成了铜铃,直勾勾地看着跟前这位侃侃而言的程三郎。
嘴也咧到了极致,下颌骨都险险脱臼。自己代笔写血书,这特娘的是什么鬼意思?
“愣着做甚,还不快去。”程处弼瞪了一眼邓称心,邓称心赶紧连滚带爬地蹿了出去。
至于这位表情夸张到已经扭曲的吐蕃商人尼玛,让程三郎甚是不爽。
老子这么帅气,你特娘的怎么一副见了鬼的样子。
“收起那副表情,坐直了,欲成大事者,就要有面对惊涛骇浪,也能够谈笑从容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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