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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二章 鹌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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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一点,曹醒倒是认同的。

  和徐慨出生入死闯一趟北疆,他承认徐慨是个爷们儿。

  徐慨虽沉默寡言,时不时带了几分板正固执,可不得不说,无论是从心智、为人、处事、手腕...徐慨都不是个弱者,甚至有敏于人、先于人、优于人的某些特质,比如韧性、比如聪明、比如隐忍。

  当时他们被困在西琼部落原址,马无草料,人无水源与补给。

  同行的官吏想将西琼部落剩下的十来匹马杀来吃了。

  徐慨不允,不仅不允,还一鞭子抽了过去,立下誓言,谁敢动西琼部落的马,就将谁当场斩立决——徐慨一双眼赤红,和马儿一样揪起地上的荒草塞进嘴里,喝早上难得的露珠,吃在荒草中四处逃窜的鼠类与虫子...

  在徐慨狠戾且决断的面前,无人敢动那几匹马。

  当安娘带领三千精兵杀回来救下他们时,那些鞑子看到他们身后的活马,十来个人朝他们跪下了。后来他们才知道,北疆草原上的鞑子爱马如命,身边的马很多是自己亲手接生的,他们把马看作兄弟、看作亲子、看作挚友。

  他毫不怀疑,如果当时他们杀掉马匹以充饥,折返回来的鞑子就算不杀了他们,也不会容忍他们同行。

  如果他们未曾与这一队人马同行,那后面的事,都不会发生。

  他们会灰溜溜地回京,北疆的事儿办砸了,且胆子被西陲军吓破了,一个任务也没有完成。

  他去过北疆,并且去过三次,他尚且不知北疆人对马匹的感情。

  徐慨如何得知?

  他曾私下问过徐慨,为何要这样做。

  他至今记得徐慨的眼神和那句话——

  “那不是我们的东西,凭什么杀掉供我们充饥?”

  徐慨是一个极度自律之人,严于律己,也严于待人,对于这个兄弟,他曹醒是认的。

  嗯...

  可兄不兄弟的另说,他把徐慨当兄弟,徐慨把他当大舅子,这就有点奇怪了!

  并且,当初他都规划好了,给含钏找一个身娇体软...哦不,老实巴交的男人,两口子在曹家的庇护下过一辈子,不也挺好的吗?关于这点,祖母是认同的,谁知这才过多久??

  金册都下下来了!

  金册一下,圣旨一颁,他们还有拒绝的余地吗?

  听含钏所言,这是出乎曹醒意料之外的回答。

  曹醒怔愣片刻后转过头去,神色严肃地问含钏,“你当真这样想?”

  含钏看着哥哥的眼睛,轻轻地点了点头。

  合则聚,不合则散。

  历经两世,这个道理,她还是想得通的。

  只是嫁人为妻,纵然不合也不能随意散掉。

  那她只能收拾起心情,不妄求不奢望不期许,将重心与情绪都放在自己喜欢且热爱的事物上——她有钱有娘家,她做什么不行?

  就算是现在,也有例子的呀。

  许阁老的妻室常年居住在香山别庄小院里,养猫养狗,甚至还写了一册很不错的游记——这不就是当初魏书生提出的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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