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开枪!”
一个留着白色络腮胡子、略有些秃顶的老头惊恐地朝秦飞大喊:“别开枪!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求求你别伤害我的女儿!”
灯光下,秦飞这才看清自己用P228指着的是一个英伦少女。
这白人妞看起来二十多岁的样子,有着北欧人种巨白的皮肤,浅绿色的瞳孔,深眼窝大眼睛,浅金色的头发,五官和轮廓立体感很强,嘴唇属于丰润那种,十分甜美而性感,两个脸颊的颧骨位置有几点浅浅的小雀斑。
这种典型的传说中的傻白甜,长得漂亮,但是有些鲁莽,不知死活,如果不是罗德斯开灯早,估计自己真会一枪崩了她。
此刻,这位傻白甜正一脸怒气地盯着自己。
“罗德斯?”秦飞看着老头问道:“西塞尔.罗德斯?”
老头惊魂未定地点点头,没说话。
“我是保护者公司的,是来护送你离开隆萨的。”得到肯定回答后,秦飞亮明了自己的身份:“我不是叛军。”
“你……真的是劳勃派来的人?”罗德斯似乎有些不敢相信。
秦飞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脸上涂着丛林油彩,根本分辨不出肤色,于是收起枪笑道:“没错,我是劳勃先生派来的,我们一共五个人。”
他看了看表:“时间不多了,你赶紧收拾,我负责带你离开。”
“除了我,还有她!”罗德斯指着那个傻白甜的妞儿道:“这是我女儿,艾米丽。”
秦飞看了一眼艾米丽,忽然觉得脖子上火辣辣地疼,一摸,居然是让傻白甜挠出了两道血痕,想想今天也是够倒霉的,先是被准星的俩为红颜知己抠鼻孔抱大腿,现在又无辜被眼前这位罗德斯千金跳到脖子上狠狠挠了几下。
于是忍不住道:“艾米丽小姐,我想你以后做事最好不要那么鲁莽,否则你十条命都不够搭的。”
傻白甜艾米丽知道了秦飞的身份,眼里的怒火消退了不少,不过显然这妞性子比较要强,见秦飞奚落自己,马上反唇相讥:“这位黑脸的雇佣兵先生,作为前来保护我们的人,你不知道该礼貌一点敲门而不是破门而入吗?只有贼,才会破门而入!”
秦飞最怕跟女人扯嘴皮,他宁可面对一百个拿枪的叛军也不愿意面对一个蛮不讲理的女人。
“我事先敲了门的,只是你们没回答我。”
“是啊,你那一口充满着家乡口音的蹩脚英语,听起来我还以为是塞拉利昂的叛军呢!”傻白甜嘴上是一点亏都不肯吃,立即又反驳。
说到英文,秦飞的口语其实也算不错,至少交流没什么障碍,但是口音嘛,当然没英伦人正宗,这倒也是事实。
何况英伦人一向对自己口音十分自豪,尤其是所谓的“伦/敦腔”,那是几乎是代表着一种社会的阶层。
而眼前这位傻白甜艾米丽,说的正是这种伦/敦腔。
好男不与女斗,秦飞没兴趣跟傻白甜在斗嘴,直接对罗德斯说:“十分钟,最多十分钟,我们就要撤离,我的朋友已经去了城南引开叛军主力,城中可能暂时没有多少叛军,这是最好的时机,超出时限,等叛军回到城里,我们想走就很麻烦了。拿上最重要的东西,其他一律不带,能丢掉都丢掉,最重要是自己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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