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蔗地里现在已经一片火光通明。
将近一个排的叛军士兵举着手里的AK47步枪,围在不大的甘蔗地旁,其中两个叛军正拖着狗,在地里嗅来嗅去。
这不是知名品种的猎犬,仅仅是本地经过叛军士兵训练过的犬只。
但狗鼻子绝对灵敏,它的嗅觉能力比人灵敏100万倍,其嗅粘膜内大约有3亿个嗅觉细胞,是人类的60倍左右,它们的嗅球占据大脑的八分之一,数量是人类的40倍,能辨识别人类嗅觉浓度低1一亿倍的气味。
这相当于一个人如果在一个小房间里能问道一抹香水的味道,那么一只狗就能在一个封闭的体育馆里闻出这股味道。
在甘蔗地里嗅了几分钟,两条黑乎乎的大狗似乎有所发现,仰起头对着自己的主人汪汪大喊,然后转身飞快朝秦飞和赵鑫离开的方向追去。
距离甘蔗地数百米外的树洞中,秦飞和赵鑫屏住呼吸,仔细倾听着一切动静。
树洞里依旧弥漫着那股属于臭鼬的怪味,为了不至于憋死这个小东西,秦飞给它留了一点点缝隙,仅仅如此,已经臭不可闻。
所幸俩人脸上还戴着防毒面具,否则在这种狭小的空间里,一定会活活熏死在这里。
赵鑫此时正在体验着一种和他从前在侦察部队里完全不同的状态。
倒不是侦察营的训练强度不行,而是那即便再苦,也只是训练。
而这是实战,永远没有第二次机会。
隐匿和等待是一件很幸苦的事,尤其是在非洲酷热的天气中趴在布满虫蚁草丛中,更是妙不可言。
其实俩人身上穿着的迷彩作战服已经将大部分的皮肉死死裹住,而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全部涂抹了油彩,这种伪装油彩有驱蚊虫的功能,但总有漏网的小虫子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进衣服内,噬咬着皮肤。
最惨的是,俩人又不能动,更不能去拍打那些蚊虫,因为身上的装备很容易因此而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那样会招来敌人的注意。
这种感觉真是让人酸透心尖。
现在唯一可以做的,只能暗暗依靠神经控制着发痒部位的肌肉,用震动惊走虫子,利用肌肉滑动和衣服产生摩擦来降低瘙痒。
在叛军暂时没有搜索到这里的时候,还有一种办法就是用背挨在坚硬的树干上,慢慢地用力摩擦,只是身上穿着战术背心,这种方法只对部分地方有效。
“现在的遭遇,和你在部队里学的是不是很不同?”秦飞低声询问着
“我估计,现在全身都是水泡了。”赵鑫说:“真想出去痛痛快快干一场也比这种活受罪强。”
“衡量优秀的士兵的标准不是他怕不怕死,而是无论在任何恶劣的情况下都能完成任务。”秦飞说:“死很简单,举枪自杀,一颗子弹可以搞定,完成任务却不是,那需要天时地利人和,还有一个聪明的脑子、坚强的意志和过硬的军事技能。”
“妈的……”赵鑫又轻轻蹭了蹭树干,“痒……”
“要学会享受痛苦!”秦飞沉声道。
时间在等待中一分一秒的过去,猎犬的吠叫声越来越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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