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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后悔的王小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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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后悔的王小黎

  这套房子的房东,是一个姓邓的中年妇女。其实她也是个可怜人,不过可怜之人也必有可恨之处。前几年,她的丈夫出了意外离世,给她留下了相当可观的遗产,包括大量的现金、股票以及这套房子。

  按理说,她的日子应该非常舒适优越才对。可是她在被一些一起打麻将消磨时间的富家太太带着,迷上了逛夜场!

  在钱塘市中心,有一条全国知名的街道,演绎吧一条街!这里林立着上百家演艺吧,靠着一些男模走秀表演来吸引客户,主要的目标客户就是像邓大姐这样有钱的中年女性。

  寂寞的邓大姐就这样一发不可收拾,在夜场里大肆的挥洒金钱。她喜欢的男模,花篮可以把整个舞台堆满!这一来二去的,她就跟其中一个男模勾搭到了一起。

  然后就是非常俗套的情节了!帅气的男模不但骗光了她的现金,最后还编造了要做生意的借口,让邓大姐为他担保,从借贷公司借了两百万的现金!当邓大姐明确表示自己已经没有更多资产的时候,对方就人间蒸发了!

  但是欠下的债务还在,借款人消失,借贷公司肯定是要找到担保人的!于是邓大姐就这样背上了两百万的债务,还款的期限到了,可是她却没有其他资产了,于是借贷公司就把她告上了法庭,这套房子也就因为有债务纠纷而冻结了!

  当沈平找到邓大姐的时候,正是她最焦头烂额的时候!她原本就是一个家庭主妇,对于金钱方面这些弯弯绕的门道,本就不甚了解,不然也不会被人骗!所以当沈平告诉她,可以帮她摆平这件事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配合!

  沈平告诉她,因为她的房子被冻结了,所以不能正常交易。想要交易,必须是借贷公司去撤诉才行。但是没有收回欠款,借贷公司显然是不可能撤诉的。

  所以,只剩下一个办法,那就是欺骗客户!

  这是一个非常繁杂的过程!首先,在客户不知道房子被查封,并不能签定合同的情况下,让客户先跟房东签定意向合同。然后由沈平私自伪造一份假的交易合同,先骗客户签字,并且将钱打到房东的账上,房东拿了钱,自然就可以偿还借贷公司的债务了!

  如此一来,借贷公司自然会去撤诉,这套房子也会解封。然后再谎称之前的合同有误,需要重新签定合同。到了这个时候,再真正的跟客户签定交易合同,然后就可以顺利交易了!

  沈平的计划原本是天衣无缝的,在宁枫的前世,他也确实成功了!这件事还是过了两三年之后,沈平在一次聚餐中喝多了,才当作显摆而说出来的。从而体现他做单多么的灵活,思路多么活泛!因为他给客户的报价是265万,但是房东因为着急出售,答应他的是260万的售价。这其中的5万元,就是沈平吃掉的差价了!

  “房地产就是一座金山!就看你们有没有本事挖走了!”宁枫现在都还清晰的记得,当时在饭桌上,满红儿吃的沈平说这句话时候的神情:得瑟,傲慢,还带着一种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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