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变得越发浓厚,皇家不是这样的,用感情来维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可靠的,哪怕是,刘彻,阿娇这样的恩爱的人,到了现在,对于利益的考虑要多过夫妻之情。
没有人是安全的,也没有人是无辜的。
云哲终于在未央宫拥有了一个矮几,一个小小的蒲团,以及笔墨纸砚。
他今天的公务就是临摹皇帝陛下的字,他的左手红肿,是被皇帝陛下用棍子抽的,只因为他临摹皇帝的字体临摹的不好。
每隔半个时辰,皇帝就会检验一下……也就是说,每隔半个时辰,云哲的手就会遭殃。
“都说云氏子聪慧,以你看来,也不怎么样吗,言过其实了。”
在云哲的左手上添加了两条红印之后,刘彻背着手满意的走了。
云哲目送皇帝离开,瞅瞅案几上皇帝的手书,摇摇头,继续临摹,他实在是不敢学的太快……
刘彻的字如同他这个人一般,对天地万物似乎都充满了恨意,每一笔写下去,似乎都要把纸张弄穿。
每一个字都浓墨重彩的,就像是镌刻在纸张上一般。
隶书的变化不多,尤其在纸张才刚刚被云琅弄出来的时代里,书法这个概念也才慢慢成型而已。
刘彻很喜欢,他认为每个人写的字就跟每个人一样,都有独特性。
如果让一个人长时间的临摹另外一个人的字,很可能就会将另外一个人培养出与被临摹人同样的气质。
于是,刘彻果断的就在云哲身上试验一下。
傍晚的时候,云哲才从未央宫里走出来,瞅着夕阳忍不住长叹一声。
整座皇宫都沐浴在夕阳之下,青色的宫殿被夕阳染成了黄色,从未央宫这里看过去,显得极为壮丽。
昔日安静的皇宫里,最近显得极为忙碌,已经到了傍晚,依旧有大群的官宦宫娥在为皇帝出行做着准备。
“很难吧?”
蓝田从偏殿走出来,坐在云哲身边,拿起他红肿的手查看一下,就显得极为忧郁。
云哲从蓝田手里抽回自己的手笑道:“陛下是天下最厉害的人,如今想要我也成为他那样的人,再难,我也要坚持下去。”
“我求情了,父皇不肯,母后也说我没道理……”
“以后不要这样做了,会让陛下生气的,这点小伤,我还受得了。”
“长大真的好无趣啊,阿哲,我们要是一直都不要长大该多好?”
云哲笑道:“感受到了不安?”
蓝田点点头道:“父皇跟母后之间的关系没有我想的那么好,父皇也没有我想的那般疼爱我。
阿哲,我最近发现啊,这个世界没有我想的那么好,我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你没有我想的那么喜欢我。”
云哲奇怪的看着蓝田道:“你发现了什么征兆吗?说出来,我改!”
蓝田摇摇头道:“就是因为没有发现我才会害怕。”
云哲将蓝田拖起来,领着她向外走,边走边道:“等到发现的那一天再难过不迟,既然还没有发现,那就继续快活的活着。”
云哲最大的本事就是能从所有的不快乐中找到可以让人快乐起来的地方。
云琅说过,云哲这样的孩子才是真正幸福的孩子,他有能力,有资格,让自己永远生活在愉快之中。
这样的孩子,才配的上二世祖这个褒贬难明的词汇。
出了皇宫,长安城的夜市已经开起来了。
匈奴人被驱逐之后,长安城的宵禁就完全被取消了,百姓们得以在夜间出游长安城。
随着大汉国商贾之风大盛,长安城已经失去了昔日庄严的模样,等到太阳落山,长安城中华灯初上,照耀着卫士们的黄胡须,显得极为具有异国情调。
这是没法子的事情。
不知为何,刘彻似乎更加喜欢使用匈奴降将来保卫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