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西彻斯特,X学院。
“喝点水,别噎住了。”
“谢谢...”
“孩子,我叫查尔斯,你可以叫我X教授,能跟我说说你的事情吗?”
“我叫小淘气,十七岁,住在密西西比州,在我身边有一群同样是变种人的小伙伴。一个月前,我发现我的朋友们正在失踪,好似突然间就人间蒸发了,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经过调查我发现,正有一群装备精良,来去如风的部队在捕捉我们。
我当时很害怕,带着剩下的朋友妮可与诺拉去警察局求助,我当时记得很清楚,一个微胖的警官接待了我们,将我们领到了一间办公室。我的朋友妮可,也是个变种人,她的能力是超级听力。几分钟后,妮可突然跟我说,胖子警官在打给一位叫史崔克的人打电话,让史崔克派人来抓我们。
我们慌慌张张的逃了出去,接下来的一个月中昼伏夜出,从来不敢乘坐公共汽车,火车,飞机,这些要使用证件的交通工具。可就是这样,我们依然无处可逃,妮可与诺拉在逃亡路上纷纷被抓,渐渐就剩下了我一个人。
我不知道自己该去哪,也不知道能信任谁,只知道逃得越远越好,一路逃到了阿拉斯加。在阿拉斯加的林城,我遇到了一个叫金刚狼的变种人,还有另外一支抓捕队。交战中,金刚狼被抓走了,只是那些人不认识我,还以为我是个普通人。我在整理金刚狼东西的时候,翻到了这张写着X学院的联系电话,后面的事情你们就知道了。”
X学院的食堂内,一名少女正在狼吞虎咽的吃东西,而在她的不远处,则是一名坐在轮椅上的光头老者。
老者看着其貌不扬,可实际上他的名字在变种人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就是X学院的创办者,变种人温和派领袖查尔斯,大名鼎鼎的X教授。
“教授,金刚狼这个名字我们都没有听过,他怎么会有你的名片,这个女孩会不会是个阴谋?”查尔斯身后站着两个人,一个是戴墨镜的英俊青年,一个是穿着黑色皮衣的美女。
听到青年人的疑问,查尔斯微微摇头,笑道:“斯科特,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吗?”
“1987年?”叫做斯科特的青年人,是X战警的队长,查尔斯的左膀右臂,人送外号镭射眼。
查尔斯微微点头,肯定道:“对,1987年,胡弗大坝,X武器计划实验基地。你那个时候跟这个女孩差不多大,那时你还没有墨晶眼镜,为了避免镭射眼误伤,只能在眼睛上蒙着白布。现在你还记得,你当时是怎么逃出来的吗?”
“我当时什么也看不见,只是听别人说有实验体叛乱,引发了大混乱,才让我们逃了出来,您是说这个金刚狼...”
镭射眼后面的话没有说,他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了。
查尔斯叹了口气,点头道:“金刚狼罗根,就是当时叛逃的变种人,曾经他为史崔克工作,立下过汗马功劳,后来因为屠杀平民,金刚狼才与他分道扬镳,直到X武器计划开启。金刚狼,是X武器计划的重要一部分,只有他身上的超级自愈因子,才能抗住X武器计划的改造。
所以,他是X武器计划中,艾德曼金属工程的第一位受益人,而在试验成功之后他叛逃了,并摧毁了实验室将你们放了出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是你的救命恩人,这张名片是我当时送给他的,只是没想到过了多年他一直没有跟我联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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