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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
《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发行的第五版将
“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东汉郑玄最早为「格物致知」作出注解,而自从宋儒将《大学》由《礼记》独立出来成为《四书》的一部后,「格物致知」的意义也就逐渐成为后世儒者争论不休的热点议题,以至于今。
现在社会上关于「格物致知」的流行诠释是根据南宋朱熹学说的部份观点,认为「格物致知」就是研究事物而获得知识、道理。
“格物致知”包含现在所说的
“实事求是”精神,但是,其内涵远比
“实事求是”丰富。现今流行观点和朱熹观点的差异,乃是在关于「致知」的解释。
朱熹所谓的「知」是知性─包含了智慧与知识─而现代流行观点的「知」只是指知识,这种观念变异可能是由于现今社会流行唯物论观点所产生的影响。
虽然朱熹乃是儒学史上承先启后的一代大儒,但他对于「格物致知」的观点之所以在后世成为主流,并非是因为获得后世儒家学者的普遍赞同。
事实上,朱熹学说在南宋当时还因政治党争而被斥为「伪学」,而后世的许多儒家学者也更大力批判朱熹对于「格物致知」的学说观点。
但因为朱熹的《四书集注》在元朝中叶就被官方采用为科举取士的应试准则,而自从明太祖开始独尊朱熹学说为《四书》上的唯一官方思想权威以后,朱熹学说更是成为明清两代历时五百余年在科举应试上的官方教条观点。
因而朱熹在「格物致知」上的观点也就在数百年的官方教条权威下,成为后世社会上的普遍流行观点。
所以在清末的洋务学堂中,就把物理、化学等学科称为「格致」,即「格物致知」的简称。
雷生霖的解释:格物:用一定的框框将物体约束。对于人来说,生存于社会用法律约束,归依佛门是接受戒律,日常生活符合规矩。
都是格物。致知:是获得完善的知识。明白本来面目。格物致知:人在一定的规矩里生活学习,而后对周围的人事物产生完善的了解和体会。
【格物致知】是事物发展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就像种子必须先被埋在土里不动,种子才会慢慢地吸收营养后生根发芽一样。
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先必须如此,而后才能一定如此!源于对【格物】的错误理解,以至于不少人,盲目追求西方的所谓自由,不愿意接受约束,而导致【知而不致】,不求甚解,不可不察!
「格物致知」的真正意涵,已是儒学思想史上的千古之谜。从最早为《大学》作注的东汉郑玄,一直到现代的儒学学者,已经争论了一千余年,至今仍无定论。
明末刘宗周就说:『格物之说,古今聚讼有七十二家!』;而由刘宗周至今,又历三百余年,更增加了许多不同见解。
中国历代学者对于「格物致知」的观念争议,以下就重点例举一千余年来儒学界的主要各家解释原文,并以粗体文字简略描述各家观点大意:东汉【郑玄】:事物之来发生,随人所知习性喜好。
『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
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唐朝【孔颖达】:事物之来发生,随人所知习性喜好。
『致知在格物者,言若能学习,招致所知。格,来也。已有所知则能在于来物;若知善深则来善物,知恶深则来恶物。
言善事随人行善而来应之,恶事随人行恶亦来应之。言善恶之来,缘人所好也。
物格而後知至者,物既来则知其善恶所至。善事来则知其至于善,若恶事来则知其至于恶。
既能知至,则行善不行恶也。』【李翱】:万物所来感受,内心明知昭然不惑。
『物者,万μ物也。格者,来也,至也。物至之时,其心昭昭然明辨焉,而不应于物者,是致知也。
』北宋【司马光】:抵御外物诱惑,而后知晓德行至道。『人情莫不好善而恶恶,慕是而羞非。
然善且是者盖寡,恶且非者实多。何哉?皆物诱之,物迫之,而旋至于莫之知;富贵汩其智,贫贱翳其心故也。
』『格,犹扞也、御也。能扞御外物,然后能知至道矣。郑氏以格为来,或者犹未尽古人之意乎。
』【程颢】:穷究事物道理,知性不受外物牵役。『格、至也。穷理而至于物,则物理尽。
』『物来则知起,物各付物,不役其知,则意诚不动。意诚自定,则心正,始学之事也。
』【程颐】:穷究事物道理,致使自心知通天理。『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
穷其理然后足以致之,不穷则不能致也。』『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皆有理。
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间,皆是理。』『格,至也,谓穷至物理也。
』『问:“格物是外物?是性分中物?”曰:“不拘,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之间,皆是理。”』『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由曰穷齐理而已也。
』『物,犹事也。凡事上穷其理,则无不通。』南宋【朱熹】:穷究事物道理,致使知性通达至极。
『格,至也。物,犹事也。穷推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未尽也。
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
至于用力之久,一旦豁然贯通,则众物之表裏精粗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
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故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
格者,极至之谓。如「格于文祖」之格,言穷之而至其极也。』【陆九渊】:修持心性不为物牵,回复天理之知。
『天之与我者,即此心也。人皆有是心,心皆有是理,心即理也。』『此理本天之所与我,非由外铄。
明得此理,即是主宰。真能为主,则外物不能移,邪说不能惑。』『心不可泊一事,只自立心,人心本来无事胡乱。
彼事物牵去,若是有精神,即时便出便好;若一向去,便坏了。格物者,格此者也。
伏羲仰象俯法,亦先于此尽力焉耳。不然,所谓格物,末而已矣。』『学问之初,切磋之次,必有自疑之兆;及其至也,必有自克之实;此古人格物致知之功也。
』【黎立武】:通彻研究《大学》所述的事物内容。『物有本末,指心、身、家、国、天下而言。
事有终始,指格、致、诚、正、修、齐、治、平而言。由心身而推之天下,自本而末也。
由平治而溯至格物,终必有始也。』『格物即物有本末之物,致知即知所先后之知,盖通彻物之本末,事之终始,而知用力之先後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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