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事情已经往最坏的方向发展了,我们既没有找到粱泽飞,竟然还丢了粱姿……虽然一个想死的人谁也救不了,可是如果能早早发现她的苗头,也许还能有所挽回。
这时我才想起她曾经给我的密封袋,这里也许就是她最后的遗嘱了。难怪那个时候她会指定我来把这个东西带回国内,原来她根本就没有想过再回去……
我们所有人回到岛上后,立刻向当地的警方抱了警,虽然我知道他们找和我们找不会有太大的区别,可是这个过程还要是要走的。
第三天粱家就从国内来人了,当我看到来人竟是粱泽沐时,心里竟然有了一丝的反感。粱泽沐还带来了粱家的私人律师刘喜柱,来承办粱姿和粱泽飞的一些身后事。
当我见到刘喜柱时,就当着所有人的面,把这个密封袋交给了他。刘律师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是份提前写好的遗嘱。粱姿在里面清楚的写明了,自己在来这里之前,就已经有此打算了。
对于粱姿的死,粱泽沐则没有半分的悲伤,他只是想让我们当天在场的人都要签署一份证明材料,以用于证明粱姿已经自杀葬身大海了。
这份材料证明的很莫名奇妙,黎叔当场就表示自己不会去签署一份这样的证明。粱泽沐听了立刻翻脸说,“别特么废话,如果你们不签的话,就别想拿到这次的报酬。”
结果他此话一出,所有人都跟看傻子一样的看向了他。黎叔更是冷哼一声说,“不好意思粱先生,粱小姐在出发之前就已经付过我们报酬了,所以这件事就不劳你费心了!”
粱泽沐听了气急败坏的骂着粱姿这个女人没有脑子,人还没找到就先给钱了!
我们实在不想再理会这个粱泽沐,就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后来我才得知,不但我们没有签字,连贺刚他们几个也没有签。最后只有那个半死不活的潜水员签了字,可那是因为粱泽沐同意给他一笔钱治伤。
可是像这种联合证明,当然是人越多越有效力,只有这么一个哥斯达黎加的潜水员签字,真不知道拿回国有没有什么法律效力。
何冰还算是个很有诚信的人,虽然现在顾主已经不在了,可他还是继续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联系了小型客机将我们和贺刚几人送回了圣何塞机场。
当我们登上飞往北京的飞机时,我才感觉自己真的要回国了。也许是我每一段出国的经历都不是很美好吧,所以我真心对于国外的生活不怎么感兴趣。
虽然偶尔我也会小羡慕一下,可那只是偶尔,我觉得真正舒适的生活,还是要在一个我自己从小就熟悉的环境里,吃着我熟悉的食物,遇到我熟悉的人……
虽然我们即将回到祖国,可是我的心情却大不如前了,想想我们来之前粱姿就坐在我的左边,看着一本悲惨世界,可现如今却再也见不到她了。虽然我们才认识几天,却依然为她感到很惋惜,是什么的情感,能为之放弃生命呢?也许是我不曾经历,所以才如此不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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