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越起草了募役法的宗旨,其第一要义曰:凡有产业物力,而旧无役法者,今当出钱助役。
说白了,此法针对的就是那些坊郭品官之家,他们这些人都有大量的产业,但是却不需要承担劳役,反而是由老百姓背负沉重劳役,公平吗?
有了高高在上的地位,却整天撸国家的羊毛,合适吗?
可以想象,这个免役法一旦实行,会遭到不少官宦之怨恚
章越本以为岳父会爱惜如今名位,不会允许自己写得这么直白,但岳父倒是义无反顾地道:“此怨由我一人担之。”
章越本要和岳父联名上疏,但吴充没有答允,他说此事有风险,他们不可以坐在一条船上。
奏疏里提及,乡户分五等,坊郭分十等。
乡户三等以上,坊郭五等以上按户等出助役钱,家业越多交钱越多。
乡户四等,坊郭六等以下不要出钱,只要出力就好,朝廷将收上来的助役钱用来雇佣这些百姓承当劳役。
税法的内容大体如此。
此法吴充,章越写完后给韩绛过目,韩绛对吴充,章越大为赞赏,也增补了一些意见。
最后吴充以此定稿上疏官家,官家看这免役法的奏疏后是十分高兴,当即召见了吴充道:“先帝果真有识人之明,早知卿于国事上肯直言。”
不过吴充此疏上后,官家交给学士院讨论,但仍为司马光反对。
同样身为翰林学士王安石对此没有出声。
章越知道岳父此疏因学士院反对没有下文后,也是有些意气消沉。诚然自己与司马光关系也还不错,范祖禹和郭林还都托他照看着。
让他出面与司马光撕破脸,大吵一架,却是办不到。真吵了,自己估计也不是人家对手。
他与司马光没有私怨,对方人品也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地方,但就是彼此政见不在一条线上,能有什么办法?
而韩绛知道募役法两次被司马光阻扰而没有下文后,终于在一日退朝后亲自登门王安石府上。
二人谈了一夜,到底谈了什么无从得知。
数日后韩绛上疏说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因之前居丧三年,没有科举,请求官家召他进行单独的进士考试。
王安国通过考试,被赐予进士出身,出任西京国子教授。
其实不用韩绛帮忙,此时王安石通过讲学已是更进一步得到了官家的信任。
朝堂上都知道王安石虽是翰林学士中资历的最末,但反而可能后来居上,先一步成为宰执。
伴随着王安石拜相的传闻,与司马光同在学士院的二人,因为一事第一次生起了不和。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案子。
登州一个名为阿云的民妇要杀自己的丈夫,捅了十几刀。谋杀亲夫,这可是骇人听闻之事,就算没杀死人但也要重判的。
但登州知州许遵认为阿云还在丧期便被叔父婚配,这不合于礼法,故而二人不是夫妻关系,算不了谋杀亲夫。再加上阿云还是自首的,故而要减其刑法。
然后此案交给审刑院,大理寺裁断。
大理寺认为许遵这说法很奇葩,必须按谋杀已伤的罪名给阿云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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