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阴夏木,归鸟啼鸣,漫天彩霞如颜料染过,映照着田里忙碌人们辛勤劳作的身影,显得多彩动人。
田埂边,一道芝兰玉树、龙章凤姿的身影卓然地立着,把身边那个纤瘦的影子映衬得更加娇小。两人正是刚刚从京城押送高产小麦种子回归的朱俊阳,和在田边监督佃农们种植玉米的余小草。
“呶!这是朝廷收购种子的银票,总共是五千两。收起来吧!”这次回京,朱俊阳上报唐古小麦的产量,整个朝廷都震惊了,也喜坏了皇上和一帮忧国忧民的大臣们。
要说玉米的高产,那是因为这种粮食本身就是高产作物,再加上精心种植,群臣虽然有些惊讶,却没有现在那么不敢相信。
京城皇庄的试验田,刘尚书听说唐古那边种下了冬小麦,也耕种了一部分。麦种选的最好的,田地的肥料施得足足的,经年的老农照看着……即便一切都做到了极致,产量依然没有突破四百斤。
而唐古的田地,刘尚书也带着手下去看了,土地并不比皇庄肥沃,麦种也都是从京城运过去的,伺候田地的人是雇的长工……无论哪一样都比不上皇庄试验田的精细,可人家亩产达到了六百斤,几乎是皇庄产量的一倍。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肯定不是因为阳郡王,京中谁不知道阳郡王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从小被拘在王府或者别院中,即便出门身边也有高手亦步亦趋地跟着。如果不是被皇上硬逼着接下种植玉米的差事,说不定这辈子都没机会跟田地粮食打交道。属于那种只知道米饭、馒头,不认得稻谷和小麦的主儿。
刘尚书认真总结对比了一下,唐古跟皇庄唯一的不同,就是由余家人主事。他特地向阳郡王打听了一下,距离唐古那八百亩田地不远的余家庄子,也获得了高产。附近的庄子纷纷向余家预定良种,小麦的种子被炒到了五十文一斤的高价。
刘尚书特地对比了皇庄产的小麦,和唐古运过来的粮食。发现唐古田地产的麦粒,比皇庄上要大一圈,而且颗颗都跟小胖子似的,饱满的很。阳郡王带回来的麦穗,也让他惊讶,居然跟成年男子中指差不多长,几乎是皇庄出产的麦穗的一倍长。难怪产量会高上许多。
如果这样的小麦作为麦种的话,明年会不会是个大丰收呢?哪怕亩产能达到五百斤,也是不小的进步啊!别说五十文一斤,就是再高些也有人愿意买!
为了进行彻底的对比,皇上还特地让人把两地的小麦磨成面粉,做成了馒头,在朝堂上请众大臣品鉴。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皇庄的小麦面粉做成的馒头,在唐古的馒头面前,简直成了不起眼的小丫鬟。
皇庄的如果单看倒没有什么,是家常吃的普通馒头,味道还算不错。可跟唐古的馒头一比,胜负自知。唐古的馒头白白胖胖,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吃进嘴巴里有嚼劲,有股甜丝丝的味道,口感极佳。即使不就什么菜,也能吃上一个,根本停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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