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蒜泥护心肉、酸菜血肠和拆骨肉,是小草的最爱。四个丫鬟见主子黑乎乎的血肠一块接一块地吃,拆骨肉大口大口的嚼,吃得甚是粗犷,但也颇能引起人的食欲。
梧桐不太理解,哪怕是珍馐楼里最顶级的菜肴,自家小姐也从未吃得如此香甜过,这看起来粗糙油腻的食物,怎么就对了小姐的胃口?再看看迎春、春华和秋实三个丫头,也吃得美滋滋的。她也忍不住拿起筷子,朝着看起来最不肥腻的护心肉夹了一筷子,放入口中细细品味着——嗯,口味淡淡的,有嚼头,如此而已。
坐在她身边的余江媳妇,笑着道:“闺女,这护心肉得蘸蒜泥酱油吃,要不然一点味道都没有。”说着,还示范地夹了一片肉,蘸了蘸蒜泥放入口中,有滋有味地嚼着。
以前府里的嬷嬷教导过:一个合格的大丫鬟,平日里不能吃气味重的食物的,就连荤菜也不应该多吃。生怕自己身上、口中有异味,惹了主子的厌弃。下午,还要伺候主子呢,吃蒜泥这种味道浓烈的东西,真的好吗?
余小草看出了梧桐的犹豫,拍拍她的肩膀,亲自给她沾了一块护心肉,道:“下午放你们半天假,不用在身边伺候着了。想吃什么尽管吃,别扭扭捏捏的,一点都不爽快!这白肉,看起来肥,吃起来一点都不腻,你尝尝!还有这血肠,我大奶奶做得最地道,在别处你是吃不到的!”
小草见自己夹一块,梧桐脸上的肌肉都抽动一下,心中偷笑着,把那些梧桐死都不愿意伸筷子去夹的菜,都给她夹进碗里。
看着自家主子一副恶作剧的坏笑,梧桐简直欲哭无泪。可是主子赏赐的食物,和着眼泪也要吃下去。她鼓起勇气,先把蒜泥护心肉吃进嘴里。果然,蘸了蒜泥酱油的护心肉,味道丰富了许多,而且越嚼越劲道,别有一种风味。
蒜泥白肉,白花花的肥肉,看起来油腻得很。梧桐捏着鼻子,把半个巴掌大的白肉塞入口中,像跟谁有仇似的,用力地嚼着。嚼着嚼着,脸上的表情不再像慷慨就义一般。咦?奇怪,一点都不腻,反而有种不一样的鲜香。
至于血肠嘛,梧桐见自家小姐一块接一块的吃,出于对主子的信任和崇拜,她吃的时候也没有任何心理障碍了。反正以前又不是没吃过卤的大肠,矫情什么?
放开了的梧桐,捡着自己以前没机会尝过的菜,全都尝遍了。每一样看起来粗陋简单的菜肴,吃起来都有一种不一样的美味。余江媳妇见这个城里的小姑娘,终于甩开腮帮子大吃起来,心中松了口气。
淳朴的百姓,觉得让每个客人都吃得尽兴,才是主人家待客的成功。在余江媳妇眼中,余小草身份再贵重,也是在她眼皮子底下长大的,算是自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