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到差不多了,太上皇看着院子里晾着的粉丝,再次感叹道:“真怀念猪肉炖粉条的味道啊!几十年的念想喽,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吃到……”
赵子墨将军看着原先战场上英姿勃发的义军首领,此时头发也白了,皱纹也多了,腰板也没往日硬朗了,心有戚戚焉地萌发出“英雄迟暮”的感慨。他轻声问了句:“猪肉炖粉条这道菜很难做吗?猪肉我知道,这粉条是什么?臣孤陋寡闻,还是第一次听说。”
“呶!”太上皇朝着院中竹竿上晾着的条状物努了努嘴,道,“那就是粉条。没想到我就这么一说,小丫头还真给捣腾出来了。虽然看着粗细不怎么均匀,味道上应该不会差多少的!现在万事俱备,只欠猪肉喽!要是有肥肥的五花肉,就更好了!唉!东山村还是太偏僻了,连个卖猪肉的都没有!”
房子镇对太上皇口中惦记的“猪肉炖粉条”也颇为感兴趣。他突然灵机一现,抚掌笑道:“五爷,东山村是没卖猪肉的,可是有养猪的啊!您要是真想吃的话,咱买头大肥猪过来,现杀现……”
“明哲!!”赵子墨对自家这个偶尔有些不靠谱的徒弟,真是一点办法都没了。开国之初的那十几年征战,也不知道这个混货是怎么活过来的,说话简直不过脑子。
房子镇像个说错话的孩子似的低下了头,偷偷看了师父一眼,又飞快地收回视线。
赵子墨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他一眼,这混货出的什么馊主意?当今圣上提倡节俭,在民间有很高的声誉。要是让有心人知道,太上皇为了吃一个菜,专门杀了一头猪,传出去会损害皇家声誉的!这个臭小子,想当妖言媚上的弄臣吗?
“爷爷,咱家后院水井里还吊着一块猪肉呢!不过不是五花肉,而是肥瘦适宜的腿肉!”赵家娘子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家中的采买基本上都是赵晗父子负责的,因此他对家中的存货还是略知一二的。
太上皇拍掌大笑,道:“腿子肉也行!只要有猪头就成,晗小子,快去吧猪肉拿来!今天终于能吃上猪头炖粉条呢!本来爷还打算着,为了不留遗憾,明天再在东山村呆上一天半天的呢!”
在另一处用餐的侍卫统领一听,心肝肺都颤颤的。来时,皇上可是给他下死命令的,一定要在五日内将太上皇平安带回皇城。来回路上至少耽误两天,今天已经在东山村耗了一整天,本来盘算着明天打道回府城,再休息个半天,后日一早便回京的。
要是再耽误一天的话,谁知道在返程了路上,太上皇会不会出什么幺蛾子。要是万一他心血来潮——五日返京的任务,他可就完不成了!听太上皇这么一说,他想哭的心都有了!幸好,赵家有猪肉。他从来没有因为一块猪肉而那么高兴激动过!
今晚,太上皇终于满足了口腹之欲。不但尝到了美味的鸭血粉丝汤,而且还吃到了地道的猪肉炖粉条。虽然很遗憾没有酒,他还是十分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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