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团子弹加起来还没有鬼子一个小队多,火力不足一个鬼子中对队的三分之一,战士们训练也是严重不足,这打个屁啊。
“说到底啊,咱们本质上就是个穷光蛋。”
“要钱没钱,要枪没枪,全身上下,烂命一条。”
李云龙此时的语气带着一往无前的狠厉:
“既然如此,那还怕什么?”
“三吨黄金就摆在我们面前,有什么可以犹豫的?更别说这是鬼子从咱们国家搜刮到的,鬼子抢过去,那咱们自然得去抢回来。”
“不就是死么?。”
“咱们出来参加咱们八路军,参加独立团打鬼子,又有哪一个是怕死的?”
看着面色狠厉的李云龙,以及下面士气越发高昂的战士们,赵刚心里感慨万千。
不怕死。
很多指挥官说出这句话,都是无力的。
战士们不是傻子,他们心里都清楚,位置越高,牺牲的概率越小。
但李云龙不同。
这个团长不怕死,每次战斗,次次都冲锋在最前线,敢打敢拼,战士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那么,这句不怕死,就显得十分有力量。
“而且,只要我们表现的越凶狠,打鬼子也疯狂,陈老板给的价码也就越高。”
“以前,为了几杆枪,我们就敢扛着一个大刀片摸进鬼子的堡垒,那么,现在,为了三吨黄金,也为了陈老板给我们更多武器弹药。”
“烂命一条的我们,为什么不敢拼上性命,奔袭一千五百里,去抢回来?”
李云龙的声音越发狂野。
下面战士们的眼神也越发炽热。
“团长,这次就算是死,我们也会把黄金带回来。”
“就是,怕个球。”
战士们群情激奋,战意昂扬。
“对,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继续打鬼子。”
“·····”
所有人都怕死,没有人想死,都想活下来,但总有一些东西,比生命更加重要,总有一些事情,值得为此付出生命。
“很好。”
李云龙点点头,突然招牌式的笑了笑:
“有人说,我们像是一群狗,别人随便给点东西,就不要命的上去咬鬼子。”
“这话,说的也没错。”
“但我不喜欢狗,我喜欢狼,喜欢野狼,尤其是群狼。”
“狼这种畜生,一群行动的时候,就算是老虎见到了也得怕三分。”
“狗走千里吃屎,狼走千里吃肉。”
“而我们独立团,这次,要走千里去抢黄金。”
“出发吧。”
“像一群野狼一样,去把黄金抢回来。”
说道这里,李云龙突然举起了手里的碗:
“干了这杯酒,我在这里等你们回来。”
同时,炊事班的战士们也走了过来,给所有战士们递上一碗酒,里面是一万亮晶晶的地瓜烧。
赵刚没有说话,虽然现在喝酒有些不合适,但距离任务时间还有很久,不会影响战斗,而且这一点酒,也没有多少影响。
“干··”
“干···”
伴随着一连串碗破碎声,队伍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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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修改改很多遍,还是很不满意。
很多东西都没写出感觉来。
但尽力了。
实在是,能力有限。
明天有两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