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灵根就等于失去了成为人中之龙的资格,自然会对那些有能力攀上高层的“高手”产生仰慕之情。这就是为何,一个富家大少爷却愿意眼巴巴地来讨好他这个“一身神力”的无业游民。
“所以你是个想要结交江湖侠客的老龙阳?”唐埃蒙紧皱眉头,又退了两步。
“阁下真的误会了!在下没有龙阳之好!”玉不见连忙比划着双手,哭笑不得地继续解释起来:
“你若不信,改日我将舍妹介绍于你如何?”
就算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你也不用献祭亲妹妹吧?…唐埃蒙有点跟不上这个事逼少爷的脑回路。
“你还有个妹妹?”作为礼仪,唐埃蒙还是故作惊讶地追问道,好给对方一个台阶继续掰扯。
“没错,舍妹唤名玉签儿,字风华,年方十八。她不仅生得沉鱼落雁,更是拥有四灵根的天眷之资,乃是我们家主的掌上明珠!”
介绍的时候,玉不见的神情依旧显得无比骄傲,好似这妹妹是他一手栽培大的。
四灵根?好像很厉害啊…唐埃蒙忽然眼前一亮,来了点兴趣:
“那她现在多厉害?能一刀砍死我吗?”
玉不见愣了一愣。他上下打量了唐埃蒙片刻后,谨慎回答道:
“依阁下的实力,谁把谁一刀砍死还说不准呢。”
“那就没劲了…”唐埃蒙顿时感觉索然无味。
相比美人,他更需要一把能随时把他砍成碎渣的利剑。否则他还怎么在那个召唤自己的混蛋女人面前耍自杀秀啊?
唐埃蒙接着道:
“而且说到底,你刚才在酒肆害了我一次。我为什么要再听你的话,加入你们玉家?”
但玉不见却忽然拿出袖中的折扇,故作优雅地扇了扇风:
“阁下实力非凡,若是能来我玉家做你食客,至少也是一个月二两银子的俸禄…”
“食客?”唐埃蒙皱了皱眉头,疑惑道。
玉不见便耐心地解释道:
“没错,食客便是家族供养的能人异士,分文客与武客。阁下骨骼惊奇,若要加入我们玉府,想必是十拿九稳的。食客们平日里受玉府的俸禄,无需进行任何劳务。一旦有需要时,便要义不容辞地替玉府出头办事。”
原来就是大家族饲养的狗啊…唐埃蒙暗自琢磨着。
但说到底,大部分人从出生开始就注定得当狗。在学校里要当满足家长和老师期望的乖狗狗;毕业后去公司工作,成为资本与社会焦虑的狗;结婚之后还得当维系家庭和人情的狗;老了以后就会被当作没有用的老狗…相较之下,“食客”似乎属于那种比较有尊严,且生活压力不大的狗。
“包吃包住。”见唐埃蒙有所犹豫,玉不见又补了一句。
下一刻,一道沉重的手臂搭在了玉不见的肩膀上,险些把他压塌下去。
但见唐埃蒙熟络地和他勾肩搭背,脸上是一副看不出真假的微笑:
“你早说嘛!我这人倒也不是贪财,主要是觉得你心诚,真心想和你交个朋友。走走走,带我去见你们家主!”
“哦对了,鄙人唐埃蒙,请多关照!”
唐埃蒙现在本就是无依无靠的无业游民,正急需这样一个包吃包住的好工作。
而且一个月二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根据唐埃蒙的调查分析,这似乎已经是枫罗城里无产阶级小资的收入了。
这个少爷确实是个不靠谱的事逼,但他给的条件实在是太好了,让人无法拒绝。哈哈~写这一章的时候,其实我也在想会不会太基了。不过这本书没有这方面的要素,只是部分男性角色会有点逗比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