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尘吸过,黄沙漫天,蹚土乱飞,抬头望去,目中所及,俱是一望无际绵延无边戈壁荒漠,我继续着我的游荡的生活。
记得那酒馆老板说过,“一个人会了些功夫,他就不愿意去种地,又不肯撂地打靶式卖艺,又不能杀人放火去抢劫,个人总是要生活吃饭的,又能行侠仗义又能挣钱的生意,是个不错的选择。”我就经常做着“行侠仗义”的事。
我不喜欢和酒馆老板那样的人做生意。因为我得到的会很少。我更喜欢一个人挑了整个土匪窝。只有那样收获才会很大。
高手也都不是满大街都是的,杀人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立秋,我游荡到了一个叫双旗镇的小镇。
镇上只有家馆子。只卖些酒水肉食,老板是个瘸子,也是个屠夫。自己宰杀些牛羊,自己煮了,在馆子里卖。
我给了他几个钱。就住在了他家里。他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儿叫好妹。挺好看的。本来那瘸子也是不愿意的。说他家里就他和他闺女不方便。我把我的剑放在桌上。又把钱放在他面前。瘸子动了动嘴儿,没敢继续说。收下了我的钱。这年头世道不太平。但愿不是引狼入室。
瘸子煮的肉食很难吃,又腥,味道又淡。不过我不太在意这些。有时候游荡久了,就想找个地方歇歇脚。这里地处偏僻,有的吃,有的喝,有的住。不是很好吗?
也许是相处久了,瘸子发觉我这个人可能不太难相处,偶尔会和我喝喝酒,天南地北的胡吹一气。而我就是一个很好的听众。
一天上午好妹看到我在院子里擦剑。凑到我身边,壮着胆子问“你,你杀过人吗?”
看着她稚嫩的小脸儿,笑道:“杀过,杀过很多人。”
好妹像是被我的话吓到了,后退了两步,转身跑了。
没过两天她又会跑到我身边问这问那,问的我烦了,我就给了她一支一银钗,要她帮我收拾屋子,洗洗衣服,喂喂马。既然闲的没事,就给她找点事做。
事情并没有像我想象当中那么发展。我以为给好妹找点事干,她就不会再来烦我了。结果她有事没事了,就会打着帮我收拾屋子的借口到我屋里。
我也跟瘸子说了,让他管管他闺女。他只是笑了笑说:“闺女大了不好管。”
这几天瘸子家就来了个人,说是好妹的娃娃亲,叫孩儿哥年纪十五六岁,来的第1天就把好妹惹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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