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哥,你这钱来的干净吗?花起来不糟心啊?”王鸽胆子大了起来,也不怕朱乐天发火了。
“嘿你还真别说,我钱包里这点儿钱是今天刚弄来的,绝对正大光明,还纳过税呢!”朱乐天也不生气,嘿嘿笑道。“其实我认同你们这些人的,工资没几个,整天加班加点累得要死,还有风险。大无畏精神啊。”
王鸽摆摆手,“工作而已,各有各的职业。唉,老哥你也不容易啊,受了伤都不敢见光治疗,还不是为了那几个养家糊口的饭钱?”
要是朱乐天跟王鸽差不多大,王鸽几乎还会认定朱乐天是一时冲动,走了弯路,以为在道上混是什么正经行当职业,怀揣着古惑仔中一统江湖的梦想,其实那都是屁话。
但朱乐天已经接近不惑之年,仍旧在社会上混来混去,肯定是为了赚钱,而不是想要去当什么大佬了。这样的人,是最可怕的人。他会因为钱而面红耳赤,大打出手,因为钱什么都去做。而这样的人也是最不可怕的人,因为他甚至活着不易,在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往往会留一丝底线,保一丝善良,因为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心狠手黑并不代表有多大的能耐,只代表将来报应来的有多快,多狠。
王鸽心里想着,就算朱乐天再怎么一心向善,做过多少好事,大概也都没办法冲抵他做过的坏事,砍过的人打过的架,这种人如果死了,被死神收走了灵魂,肯定是要在地府之中受尽折磨,严刑拷打,认罪悔过。
经过这些之后,如果灵魂仍旧无法得到救赎,那么他的灵魂必定会被粉碎,填充到血色芦苇之海的白色土壤之中作为肥料,化成死神和执法者的能量所需。
王鸽想的出神,却被朱乐天突然打断。
“老弟,你是个好人啊。我看得出来,那天在公交车上你觉得那女孩儿得的不是大病,本不想插手,是我提议把女孩儿送医院之后,你害怕女孩儿出事儿,才站出来的。”朱乐天感慨了一声,恰好老板把啤酒拿了过来。
“都打开!”他对着老板说道。
老板点头应声,掏出酒起子砰砰两声打开了啤酒瓶。小摊还没什么人,上菜速度还是很快的,不一会儿朱乐天点的那些烤串和炸串就都端了上来。
“那也不怪我啊,谁让你穿成这样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黑社会。”王鸽打趣的说道。
“你还真别说,若你想对那女孩儿动什么歪心思,我根本打不过你,你抢了人就跑,我站出来也没用。不过最后咱俩还是把那女孩儿送到了医院,你也算是个好人了。话是你说的,干完这个月就不干了”王鸽一边点头一边说。
“哈哈,就为了这个,咱俩要干一杯!”朱乐天把王鸽面前的杯子拿了过来,将两个杯子倒满,一抬头就看见王鸽憋着笑看着他,这才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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