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孔靖勾了勾嘴角:“其实,秦军也不可能全是骑兵,他们的骑兵也是少数,你没必要按照对付骑兵的办法来打造装备,想想如何对付对方的大量步兵,才是王道。”
刘裕叹了口气:“如果对付步兵,倒是好办了。但秦军人多势众,我们如果跟他们列阵相持,慢慢地常规轮换,怕是打不出迅速的攻防,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如果不用槊,有什么办法可以迅速地突破敌军的步兵防守?”
孔靖的脸色一变:“你的意思是说,散开阵形速攻?”
刘裕点了点头:“不错,我军的兵力远不如敌军,如果是作为先头部队的老虎部队,不过数千人,要靠这数千人在几十万敌军中横冲直撞,不可能靠平时的列阵,夫战,勇气也,秦军之所以凶悍,靠的不是装备比别人好了多少,而是他们的战斗意志远远强过他国军队!那种悍不畏死的攻击性打法,直接能让敌军夺气。”
孔靖笑道:“这倒是的,秦国轻兵死士,连甲都不穿,就是手持利刃,在战场上所向无敌。你是想让老虎部队也变成这样吗?”
刘裕笑道:“我现在还只是一个犯了事,在赎罪的小兵,哪谈得上制订大军的战术呢,但我以为,作为这支部队的将领,应该发挥我们吴人轻快剽悍的特点,重甲只是我们接近敌军,防箭防槊的掩护工具,但真正交手上,两边步兵相持,我希望能用最快的速度,击破敌军!”
孔靖点了点头:“如果是快速突击的话,最好的办法是刀。虽然说战场上刺杀比砍杀要来的高效,但那是针对列阵而战,要是散阵,一对一地面对面格斗,长兵器反而施展不开,四五尺长的大刀最好。”
他说到这里,笑了笑:“就象你那柄厚背开山刀,就是最称手的家伙,长度适中,又够沉,在人群之中抡起来一扫一片,应该最是适合轻兵锐士。”
说到这里,孔靖突然眉头微皱:“不过,即使是你的这把刀,也不太适合给老虎部队所用。”
刘裕的脸色一变:“怎么就不适合了?”
孔靖叹了口气:“因为你这把刀,太硬太锐了。”
刘裕讶道:“宝刀不就应该是坚硬而锋利吗?”
孔靖摇了摇头:“敌军也是披甲的,并不是砍瓜切菜,在战场上,再硬的刀,砍了十个八个人之后,也会豁口,也会变钝。这是其一。第二嘛,你这刀太硬,砍人的时候,也会震到自己,如果砍杀超过三十个人,那很可能会折断。更不用说在战场上刀兵相交,也经常要跟敌人的兵器相隔,那就更容易坏了。所以矛头刺钝了可以现换,但这整个一把刀,还怎么换呢?”
说到这里,孔靖的眼中冷芒一闪:“只有刃口锋利,而背面柔韧,能卸去这砍杀时的大力的刀,才是真正所需的刀。刘裕啊,我是没办法了,也许你可以再找胖子问问,有啥好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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