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二年四月初九,陶彝与海涛联名上了本章,言称此案已初步查明,起因乃是中央银行稽查司郎中成荃向工商银行行长之子康元成索贿不成,恼羞成怒,故而肆意妄为,利令智昏,以致竟干出了乔诏封行之恶行,其之死因,系他杀,概因其自忖身份尊贵,在牢中肆意辱骂牢子,激得牢子愤然拔刀反击,用力过度,以致将其斩杀当场,牢子畏罪,自杀而亡。
接到了陶、海二人之奏本后,弘晴震怒不已,下诏抄了成荃的家,其眷属尽皆发配乌苏雅里台打牲军前为披甲人之奴,另,随成荃去太原之诸般官吏以附逆罪论处,一体开革,永不叙用,并以管教无方之过,免了信亲王弘晟之差使,着其去宗人府思过,中央银行暂且由多罗贝勒弘历代为掌管。
仁和二年四月十日,军机大臣张廷玉于大朝时上了本章,言称朝廷各部风纪不正,以致方有太原一案之发生,为振朝纲,当得严整各有司衙门之作风,以避免类似事件之重演,并上吏部考核新规二十八条,帝深以为然,着诸般臣工当庭议之,毫无准备之诸般臣工对整风一事虽自不免都有抵触之心理,可一来见弘晴对此事之态度极为鲜明,二来么,仓促之间也难想出甚抵制此事的良方,自也就无人敢在朝议时提出甚反对的意见,此事遂成了定论。
仁和二年四月十一日,就在群臣们还在忧心着整风运动将会掀起甚大浪之际,弘晴却是突然下了道明诏,言称将乘专列前往胶澳(今之青岛)视察,带皇长子永丰,皇三子永明随行,留皇次子永隆在京为监国,诸军机大臣中,方苞、郎尔衡随行,其余人等在京留守,望各安其职云云。
弘晴很干脆,说走便走,诏书一下,次日便领着一大帮的随行人员,登上了开往青岛的专列,但行程却并不速,几乎是一路视察着过去的,沿途各县几乎都有所停留,不单接见了沿途各县、府的官员们,前来迎候的各地百姓也有不少得以近了天颜,也没少在各县、府留驻,考察风土人情,原本一天余便可走完的路程,足足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都尚未进抵胶澳。
弘晴倒是走得潇洒了,可京师里却是沸反盈天了起来,没旁的,吏部在张廷玉这个军机大臣兼吏部尚书的主持下,严格按照整风二十八条开始了对京师诸多衙门的办差作风之考核,风雷厉行之下,各有司衙门人等无不自危,连日来,被记档者不计其数,尽管尚未见有甚处罚下来,可又有谁敢轻忽了去,怨言大起也就是不免之事了的,一开始,还有人往弘晴处递状告吏部的折子,可被弘晴下诏狠训了一番之后,就没人敢再将怨言往弘晴处捅了去,只是这等惶恐之怨气却是不会因此而有所消减,反倒是随着整风运动的持续深入而激增着,或许,只要有颗小火星,就可能点燃整个火药桶,问题是又有谁敢来点这么把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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