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穿着造型夸张的皮夹克,夹克上缀满铜钉,两臂全是狰狞的文身,头发倒是没有染成奇奇怪怪的颜色,也伊门已经没有理发店开着了。
马修几乎快把眼珠子瞪出来了,因为他认出了,为首的正是之前抓捕他的那位光头。
“没错,就是这群人!”
居然真被这群疯子找到了,不对,他们不是来找自己的,而是认为这栋楼里有“货”!
怎么办?
毕方已经松开了手,马修揉着通红的手腕,却感觉安全感似乎也一并松开了,心中惴惴不安。
和之前孤身潜入不同,那时的这群人远没有这样“面目狰狞”,只不过如一群混混般大声吹牛喝酒,和现在完全是两码事。
“没事,看着人多,但这些人不会全涌上来的。”
“来者总共十三人,算上楼里的两个,一共十五个,他们是来抓人的,肯定要防止逃走,至少需要八人在四个方向把手工厂通道,也就是会有七人进来,楼里会有九个,他们不可能会一起行动,肯定是以小组形式,两人一组,或者三人一组,有的打!”
毕方贴在墙边,一边用一根布条将匕首缠绕在手上,检查着身上的装备,确保靴刀能够流畅拔出,一边分析着现场情况。
观众们忽然发现,不知何时,毕方腰间的钢筋已经消失,转而换成了一根长钢管悬挂着,并掏出了一把子弹塞入裤子中。
这是要干什么?
准备抢枪设计吗?
好刺激!
马修听着熟悉的声音,又看到毕方这幅有所准备的模样,反而生起了一些胆量。
对方就像电影里无往不胜的男主角,当男主角最后登场时,你就知道,这把稳了。
这么帅能杀不出重围么?
毕方不知道马修的心理活动,倘若知道了一定会苦笑。
来者人数众多,并且全副武装,可他甚至连把枪都没有,全身上下能直接使用的只有匕首。
对面的可都是亡命徒,连法律都管不到他们,杀人都不会被判死刑,可自己死了就真的死了。
毕方觉得自己脑子都因为高速思考开始发烫了,眼下的局面很糟糕。
拿刀拿枪都不可怕,毕方不是没对付过,甚至可以说经验十足,但最可怕就是人多!
人多就可以不用讲道理。
那些人已经从车上下来,陆陆续续走进了大楼中,都是三三两两的组合。剩余的人也按步骤逐一封锁出入口然后瓮中捉鳖。
毕方冷眼旁观,一切都和他先前的猜测差不多。
虽然是一群匪徒,没受过专业训练,但看样子也知道不是第一次干了。
那么自己至多需要对付的只有三个人,只要足够快速,就能在其余人赶来之前逃出生天。
唯一的问题是.....
毕方看向一旁发愣的马修,心中叹了口气。
“等会你跟紧了,记得机灵点,遇到危险就躲起来,不用管我,管好你自己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听清楚了吗?”
“明白!”
马修点头如捣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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